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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黄大仙

寒潮的威力,让青阳村提早进入了严冬。叔叔婶婶躲在房间里,看起了电视。

院子里躺着一只黄鼠狼的尸体,是阿黄从山上叼回家来的。

李青云从金城回来,本就拎着大包小包的衣服,所以未曾在镇上买些新鲜的肉菜,实在是手里拿不下了。

这两天没有机会烧菜,导致日常任务烹饪无法完成,不过丝毫没有影响到李青云的厨艺。

眼见快到中午,李青云利索的将黄鼠狼褪皮祛除内脏。

午饭比较简单,除了一盘黄鼠狼是荤菜,其余的都是几个家常素菜。

“叔叔婶婶,可以吃午饭了。”

人是铁饭是钢,叔叔婶婶心情低迷,阳阳更加心烦意乱,但是人总要吃饭的。

在婶婶的呼唤中,阳阳下了楼。

当他坐在饭桌上,一眼就看到了那盘香喷喷的黄鼠狼肉。

志平叔叔闻到香味就动起了筷子,仿佛一切忧愁都抛在了脑后。

这两天李青云去了金城,家里饭菜都是周月婶婶烧的,志平叔叔觉得嘴里都快淡出鸟儿来了。

吧唧吧唧......

“还是青云烧的菜好吃!”

阳阳不像志平叔叔那般,皱眉闷着黑脸。

“怎么又是黄鼠狼肉?”

“啪”的一声,阳阳将筷子拍在饭桌上,怒视李青云,“青云哥,你是存心要跟我过不去吗?”

“这只黄鼠狼,是你养的那只土狗,从山上叼来的吧?”

“有病没病暂且不说,黄鼠狼在北方那叫黄大仙!”

“你知道惹了黄大仙,会遭受报应吗?”

面对阳阳的质问指责,李青云非常不理解。

黄鼠狼确实是阿黄从山上叼来的,黄鼠狼有病没病,李青云一眼便知。

新鲜的肉质,脖子上还留有阿黄的齿印。

李青云在褪皮除去内脏的时候,已经将黄鼠狼脖子以上的部分全给扔掉了。

这盘黄鼠狼肉,分明就是一道新鲜味美的野味!

再说阳阳口中的黄大仙,那只是北方人迷信的一种说法。

远的暂且不说,就咱金城的东边,有一小镇,叫做赤松镇。

赤松镇虽然和安地镇一样,都属于金城的一座小镇。可赤松镇却是声名远扬,因为晋朝时赤松镇有一名人,叫做黄初平。

他十八岁开始修道,法力高强,能够点石成金,传说因为炼丹得道,羽化登天,而且以“药方”度人成仙,得到人们的信仰和崇祀。

因黄初平在赤松山潜心修道,得道升仙,朝廷敕封其为“养素净正真人”。

后世人又称他为“黄大仙”,“赤松仙子”。

黄大仙的传说在“港澳台,东南亚”等地区流传甚广。

时至今日,金城在赤松山上为建有黄大仙祖宫,不少港台同胞信徒,每年都会来金城上香祭拜。

李青云当年有幸,也跟着老爷子去过一趟黄大仙祖宫。黄大仙祖宫的辉煌香火,和安阳观简直不在一个档次。

“阳阳,你怎么能乱说!黄大仙得道升仙,赤松镇上还有为其建造的祖宫。”

“你怎么能将他与黄鼠狼相提并论!”

黄大仙在李青云眼里,那是道门仙人,受人供奉朝拜的存在。

“青云说得没错,黄大仙潜心修道,造福百姓,羽化登天,怎么能与黄鼠狼相提并论,更别提遭受报应了!”

“我看这黄鼠狼,凭它冒充黄大仙,就该炖了当菜吃!”

志平叔叔也在一旁附和。

阳阳气得无语,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赤松镇的黄初平就是黄大仙。可是北方人真真切切,确实把黄鼠狼称为黄大仙。

一个是位列仙班的道门黄大仙,一个是北方迷信的黄妖黄鼠狼。

阳阳懒得解释,丢下碗筷站起身来,丢下一句,“吃吃吃!尽情的吃,迟早有一天会遭报应!”

“你这瓜娃子,给我站住!”

志平叔叔脸色涨红,显然对于阳阳的表现非常生气。

阳阳连头都没回,爬上二楼回到自己的房间。

“本事没长多少,脾气倒是长得挺快啊!”

志平叔叔站起身来,抡起袖子欲要冲上楼去。

周月婶婶连忙将他拉住,好生劝解:“别骂了,五亩莴笋亏了钱,阳阳心里也不好受。”

“亏钱,难道我心里好受吗?”

“当初做主种下五亩莴笋的还不是他,现在种子全部冻坏了,我有责怪他吗?”

“你看看那小子德性,还把气撒在青云头上,老子非得教育教育他!”

志平叔叔真的动了怒,至少是第一次在李青云面前,如此发火。

一家人吵成这样,李青云心里着实不好受。配合着周月婶婶,一起劝解志平叔叔。

“诶,不管他,我们吃饭!”

志平叔叔叹了口气,自顾自的吃起了饭菜。

经过中午这么一闹,李青云连二楼都没有上去一步。整个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