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洪学烈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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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烈叔叔,拜托烧菜的人是我好吧。麻烦你下次先搞清楚状况,再拍人马屁。”李青云心中一阵汗颜,竟然连米其林餐厅都搬出来了。
洪学烈眯着笑眼,对着阳阳不住点头。可是当他发现阳阳和茜尴尬对视,忽然觉得哪里不对。
回头看看洪志平错愕的表情,老脸顿时一僵。
“咳咳,难道你不是米其林餐厅的主厨吗?”洪学烈还没察觉烧菜的不是陈茜,还以为只是猜错了她的职业。
“学烈叔叔,那个......菜......不是我烧的。”
“???”洪学烈站起身来,将脑袋侧在陈茜的方向,“你说什么?菜不是你烧的?”
“真不是我烧的......”
陈茜莞尔一笑,无奈道。
这下洪学烈听得清清楚楚,不由老脸一红。顾视桌上众人,洪志平之前和他一道走路,可以首先将他排除。婶婶周月的手艺,洪学烈以前尝过,也可以排除。
阳阳不会烧菜,洪学烈是知道的。那么,眼下只有一人,李青云。
洪学烈将目光停在李青云的脸上,瞪大双眼疑惑道:“青云,这菜是你烧的?”
李青云点点头,不置可否。
“哎呦喂,让大家见笑了!”明白真相的洪学烈一拍脑门,尴尬的坐了下去。
“哈哈哈......”洪志平和其他几位叔伯,忍不住齐声笑道。
笑归正传,洪志平问向几位叔伯。
“菜你们都吃了,青云的手艺是不是比宋厨头还要厉害?”
“那可不,烧的比宋厨头好吃多了。”
“每道菜烧得都比宋厨头要好吃,尤其是这道红烧野猪肉,特别的地道!”
几位叔伯你一言我一语,一边夸赞李青云的厨艺,一边慌不择乱的夹着盘里的菜。这节奏,根本停不下来。
“哈哈,别急别急,酒都没喝呢!”
志平叔叔见这场面,感到格外的开心。
几位叔伯口中的宋厨头,李青云认识。宋厨头是一位厨师,安地镇十里八乡,凡是哪户人家有了丧事喜事,都会邀请宋厨头替他们掌厨,安排饭席。
农村里不管是喜事还是丧事,都会举办酒席,让亲朋好友吃上一顿。宋厨头的厨艺好,名气自然也传的好。
志平叔叔和几位叔伯们推杯交盏,开始聊起家常。
陈茜小声的在阳阳耳边说道:“青云哥烧的真有这么好吃?”
洪学烈吃了一道菜后,竟然连米其林餐厅都搬出来了,其美味程度,不得不让陈茜好奇。
“嗯,确实好吃,我夹块野猪肉你尝尝。”
阳阳伸手夹了块野猪肉,放进陈茜碗里。
入口滑嫩,肥而不腻,酱香从口腔直抵胃部,舌尖味蕾绽放,津液垂涎。
陈茜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野猪肉,精肉部分,简直比西餐厅的牛排还要来的美味。
“快,帮我夹点干菜炒扁豆。”
“我要鱼肉。”
“我要喝汤。”
荤素搭配,鱼肉滑口,汤味浓郁,简直是一场美食的盛宴。
自从吃了第一口野猪肉,陈茜的小嘴从未停过,而阳阳则一直忙着帮她夹菜,服务的非常周到。
“阳阳,现在开始你要跟青云哥学烹饪,以后天天烧给我吃!”
吃到兴起,陈茜觉得以后对其他食物再也提不起兴趣,突然给阳阳下了一道难题。
“行,只要你喜欢吃,我肯定努力去学。”阳阳毫不犹豫的答应,心里则在滴血:我活了二十多年,只会做道蛋炒饭。没有烹饪天赋,我能怎么办,我也很无奈。
一大锅野猪肉被分刮干净,众人还没吃够,有些意犹未尽。
洪学烈突然发问,“青云,听志平说,这头野猪是你在山上打死的?”
汗,咬死野猪的真正黑手是阿黄,李青云回头一看,发现它正趴在门口打盹。
“嗯,是我打死的。”
洪学烈眯着笑眼,对着阳阳不住点头。可是当他发现阳阳和茜尴尬对视,忽然觉得哪里不对。
回头看看洪志平错愕的表情,老脸顿时一僵。
“咳咳,难道你不是米其林餐厅的主厨吗?”洪学烈还没察觉烧菜的不是陈茜,还以为只是猜错了她的职业。
“学烈叔叔,那个......菜......不是我烧的。”
“???”洪学烈站起身来,将脑袋侧在陈茜的方向,“你说什么?菜不是你烧的?”
“真不是我烧的......”
陈茜莞尔一笑,无奈道。
这下洪学烈听得清清楚楚,不由老脸一红。顾视桌上众人,洪志平之前和他一道走路,可以首先将他排除。婶婶周月的手艺,洪学烈以前尝过,也可以排除。
阳阳不会烧菜,洪学烈是知道的。那么,眼下只有一人,李青云。
洪学烈将目光停在李青云的脸上,瞪大双眼疑惑道:“青云,这菜是你烧的?”
李青云点点头,不置可否。
“哎呦喂,让大家见笑了!”明白真相的洪学烈一拍脑门,尴尬的坐了下去。
“哈哈哈......”洪志平和其他几位叔伯,忍不住齐声笑道。
笑归正传,洪志平问向几位叔伯。
“菜你们都吃了,青云的手艺是不是比宋厨头还要厉害?”
“那可不,烧的比宋厨头好吃多了。”
“每道菜烧得都比宋厨头要好吃,尤其是这道红烧野猪肉,特别的地道!”
几位叔伯你一言我一语,一边夸赞李青云的厨艺,一边慌不择乱的夹着盘里的菜。这节奏,根本停不下来。
“哈哈,别急别急,酒都没喝呢!”
志平叔叔见这场面,感到格外的开心。
几位叔伯口中的宋厨头,李青云认识。宋厨头是一位厨师,安地镇十里八乡,凡是哪户人家有了丧事喜事,都会邀请宋厨头替他们掌厨,安排饭席。
农村里不管是喜事还是丧事,都会举办酒席,让亲朋好友吃上一顿。宋厨头的厨艺好,名气自然也传的好。
志平叔叔和几位叔伯们推杯交盏,开始聊起家常。
陈茜小声的在阳阳耳边说道:“青云哥烧的真有这么好吃?”
洪学烈吃了一道菜后,竟然连米其林餐厅都搬出来了,其美味程度,不得不让陈茜好奇。
“嗯,确实好吃,我夹块野猪肉你尝尝。”
阳阳伸手夹了块野猪肉,放进陈茜碗里。
入口滑嫩,肥而不腻,酱香从口腔直抵胃部,舌尖味蕾绽放,津液垂涎。
陈茜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野猪肉,精肉部分,简直比西餐厅的牛排还要来的美味。
“快,帮我夹点干菜炒扁豆。”
“我要鱼肉。”
“我要喝汤。”
荤素搭配,鱼肉滑口,汤味浓郁,简直是一场美食的盛宴。
自从吃了第一口野猪肉,陈茜的小嘴从未停过,而阳阳则一直忙着帮她夹菜,服务的非常周到。
“阳阳,现在开始你要跟青云哥学烹饪,以后天天烧给我吃!”
吃到兴起,陈茜觉得以后对其他食物再也提不起兴趣,突然给阳阳下了一道难题。
“行,只要你喜欢吃,我肯定努力去学。”阳阳毫不犹豫的答应,心里则在滴血:我活了二十多年,只会做道蛋炒饭。没有烹饪天赋,我能怎么办,我也很无奈。
一大锅野猪肉被分刮干净,众人还没吃够,有些意犹未尽。
洪学烈突然发问,“青云,听志平说,这头野猪是你在山上打死的?”
汗,咬死野猪的真正黑手是阿黄,李青云回头一看,发现它正趴在门口打盹。
“嗯,是我打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