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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色黎明【晋江独发】

在海岛的第二天, 叶绯跟黎羡南去了岛上一个挺有名气的景点,听说是以前台湾名绅的私家花园,花园还是分为三部分, 一部分是将海与园林结合,一部分是在这陌生省份做了苏州园林,第三部分还是个收藏馆。

这私家花园对外开放, 占地面积很大,也算是岛上的主要景点,绿化很漂亮,各种绿植灌木丛生, 水流结合, 别有一番风味。

叶绯跟黎羡南走了一圈,在一个转角的阴凉处坐着休息。

“黎羡南, 我看着这儿总觉得好熟悉。”

叶绯有点热,伸手扇扇风。

“怎么熟悉?”岛上节奏很慢,又恰逢盛夏,很多老人在卖山竹和百香果, 空气中都是甜腻清香的水果味道,黎羡南给她买了一瓶冰镇的矿泉水拧开递过去, 还不忘给她擦了擦额头的汗。

“我现在是不是魔怔了, 我去哪儿都觉得像西郊, 港城的小西郊,还有江南的巷子园林, 我看你跟这私家花园的主人差不多, ”叶绯说, “人家展览钢琴, 你就展览我的钻石吧。”

黎羡南轻笑一声, “那不行。”

“怎么不行?”

“那是我和你的家,怎么能让别人来,”黎羡南接过她手里的水拧好,“那钻石也是龙龙公主的私人宝贝呢。”

叶绯同他坐在阴凉里,日光和煦,半墙压着茂盛的花。

——大概是因为他爱的很多,她觉得他的爱无处不在,从不会羡慕别人半分。

这私家花园半面墙的角梅,总能让她想起西郊的海棠木和半面墙的绣球花。

她那时惬意地倚靠在他怀里,想着要是等他们老了,西郊也半分不比着私家花园差,黎羡南大概会写上:黎太太的钻石展柜。

叶绯这么发散的一想就笑了。

黎羡南听见声音,低头问她,“笑什么呢?”

“在想老了之后,西郊也能当景点儿了。”

“做梦呢你,那是咱俩的家。”

“你还挺有占有欲。”

“是对你。”

“那我们老了你有什么计划?”

“没有计划。”

“为什么?”

“哪儿那么多为什么,爱你不就是每天的计划么。”

两人在海岛上多呆了几天,后面是换了地方住,黎羡南到底是担心原先住的地方太近海,这几天夜里刮风,怕她睡不好。

后来换的地方也是个岛上别墅,这别墅也曾经是那位台湾名绅的私人府邸,后来改成了酒店公馆,公馆中还贴着这个家族的历史。

公馆的设计依然保留着几分复古,闽式的老别墅有种民国风味道,装潢是翻新过的,公馆里很安静,小食做的味道也不错。

深夜的时候,叶绯跟黎羡南坐房间的露台处,外面的花园外仍然有夜行的旅客,绿灯投下有些昏黄的光。

有那样一刻,叶绯是无端想到了很久前跟他看过的电影某一帧。

那句台词说,“你会记得这个下午。”

她的生命中有很多与他的时刻都值得被记住。

夜风轻抚,浅淡的潮湿的花香。

黎羡南在夜晚时泡了一杯热茶,叶绯在夜幕中看着他,总觉得每时每刻都真切的可以被称之为永远。

“我打算多置办点儿房产,等老了多带你出来走走,”黎羡南说,“这样的生活挺好的。”

“你不是不打算计划吗?”叶绯拖着椅子过来,坐在他身边。

“那现在打算了。”

“那我想想,”叶绯说,“西郊花园,还挺好听的。”

“绯绯,”黎羡南懒笑着叫她名字。

“嗯?”

“你怎么这么想把咱家展览了呢?”黎羡南的手从椅子上揽过来,勾着她睡裙的肩带,微微一偏头,她的长发蹭过他鼻尖,他低笑一声,“留点隐.私行不行?”

-

那次从海岛回来后,叶绯就直接准备在家休婚假了,黎羡南已经将所有的计划安排熨帖妥当,叶绯其实也没什么要做的,单纯是她自己琢磨婚礼前怎么都得保持一下身材好好护肤。

那阵子说起也是挺好笑,叶绯觉得自己像一条咸鱼,黎羡南就拍拍她脑袋,拎怀里左看看右看看——

“你看什么呢?”

叶绯感觉他捏着自己的脸,仿佛捏什么宠物,嘟着嘴问他。

“这鱼好看啊,”黎羡南故意装着认真瞧,陪她玩这幼稚游戏,“头等佳品鱼么。”

叶绯拍开他捏着她脸的手,“我才不是你养的鱼。”

“是黎羡南家的美人鱼。”黎羡南捏着她两腮,凑近一点,叶绯被他逗笑了,想亲他,他还不许,叶绯掐了他腰一下,他才松开她的脸。

“美人鱼也是会咬人的。”

“怎么个咬法?”黎羡南靠在沙发上,颇为悠闲地看着她,懒着声音问她,“咬哪儿?”

叶绯坏心一起,坐在他腿上,离他更近一点。

叶绯每次都很难以抗拒他的气息,明明已经不抽烟了,身上仿佛还有浅淡的烟草味道,一种专属于黎羡南的性感与沉稳。

黎羡南大概是知道叶绯有贼心没贼胆,就那么闲散地看着她。

叶绯仍难抵他这副斯文勾引的样子,偏偏这次胆大一回,凑过去吻了下他的脖颈,黎羡南似乎没料到,喉结微动,叶绯攥着他睡衣衣摆的手收紧了一些,蹭过他的腰腹。

叶绯察觉到有点不对,立马准备跑路。

太大胆了。

黎羡南摁着她腰把她摁回来,“拱火就跑?”

“我错了,你看在我们刚旅游回来,我明天还要去公司收拾东西的面子上……”叶绯见风使舵。

“你不说我还忘了,”黎羡南笑了,把她打横抱起来上楼。

“你干嘛?”叶绯手还揽着他脖颈,谨慎地问他。

“你不是还想展览展览我们家?”黎羡南凑过去,轻吻过她侧脸,低声跟她说,“要不你好好看看能不能展览?”

叶绯当时还挺理直气壮,“钻石怎么不能展览?”

“我说的那是钻石么。”

“那你说的什么?”

他没答,但叶绯瞧着他不太正经的笑就觉得心里不对,但心里还真小心谨慎想了一圈儿,西郊哪里她不知道?挺安全的。

结果黎羡南把她推进衣帽间。

叶绯眼睛睁大——

她藏了好久的睡衣被他给找到了。

她买的时候没那么多意思,单纯看着漂亮,脑子一热就下单了不少,但是真收到了实物瞬间觉得没脸穿,然后偷偷藏进了衣柜最不起眼的地方,打算过几天销赃,结果没想到被黎羡南看见了。

叶绯有种被他抓包的错觉。

“什么时候买的?”黎羡南反手关上衣帽间的门,往前走了一步。

叶绯觉得自己清晰地感觉到肌肤下的血液滚烫,一股股的热意往脸上涌,衣帽间里还残留着他的香水味,冷冽性感的烟草后调仿佛无形的诱网,像蒙着雾气的湖畔丛林一般引人深入。

衣帽间只有内嵌的灯带,拢着暗暗的光。

透明玻璃柜里挂着黎羡南的衬衫和外套,他天生有种禁欲的冷感,却又偏偏在她面前走下高堂,以深谙的目光看透她藏下的所有紧张和暗欲。

“嗯?”他伸手拎了一条,吊带的裙子,不规则的花瓣裙摆。

“……我随便买的,不适合我……”

“所以你给藏起来了?”黎羡南唇角挑笑,“还藏在了我西裤的下面?”

“……”

“我还想咱家是哪儿来了只小狐狸。”黎羡南长指勾着裙子,将她抵在衣帽间的镜子前。

叶绯简直有种被他抓包的脸热错觉,装傻充愣,“对啊,哪儿来的小狐狸,这不是我的尺码。”

“灰姑娘还得试试水晶鞋,要不你试试?”黎羡南俯身凑近她,语调沾染暧昧,“我看看是不是你的尺码?”

叶绯在厚脸皮上没有他这么深的造诣,几句话就被他勾的脸热不堪,她伸手想推开他,结果黎羡南顺势攥住她手腕,故作不明,“跑什么?”

不跑等你欺负么?

叶绯心想。

“绯绯,”黎羡南仿佛察觉她在想什么,他勾着那裙子,拉着她的手放她手里,慢条斯理的懒散语调天生有种性感,“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叶绯太后悔了。

都不知道具体要后悔那一件了。

叶绯很少会相信星座,但是在黎羡南这儿,她觉得他完美符合天蝎座的特征。

那还是看赵西湄老转星座的东西,她顺着瞅了一眼——

腹黑,占有欲。

结果她趴在床上看的时候,还被黎羡南抓包了,他凑过来看了一眼,抽走她手机,故意读,“天蝎男的喜欢是占有,他喜欢你会很直接……”

“……”叶绯躺平了。

黎羡南还体贴地帮她拉好被子,“少看星座,没一个准的,我要不是天蝎座我也这样,什么星座不星座的。”

“……”

“只是我爱你,仅此而已。”

“那你以后少欺负人!”叶绯忿忿瞪他一眼。

黎羡南轻笑,慢悠悠回她——

“做不到。”

-

叶绯第二天到底是起晚了,好在也不是多紧张,只是去办公室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准备休假而已。

那天是黎羡南送她去公司的,叶绯跟赵西湄打过招呼,赵西湄送她下楼,叶绯的东西不多,今天特意背了个托特包。

结果两人下楼,怎么都没想到在大厅的接待区看见了一个“老熟人”。

黄玲坐在那,对面的是公司的hr。

叶绯看见了黄玲——她已经很久没见过她了。

只在赵西湄偶尔阴阳怪气的朋友圈里看到过,大意是黄玲现在已经换了四五份工作。

赵西湄并不是一个太记仇的人。

叶绯以前也问过赵西湄,为什么这么讨厌黄玲,赵西湄并没有立刻回她,是过了一些天才说——

“那个时候我才不到二十岁,十几岁,她为了她的利益贬低打击我,让我一直以为我很差,后来再遇见别的编辑,总会下意识觉得自己配不上,自己不优秀,你知道吗,我从还十几岁跟她出了那一本之后,有很多年没有写过东西,我只是觉得,每一个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人,都值得被尊重,不管她年龄多小,都值得尊重。”

有些事情,有一些热爱才能走的更长远。

不管成功还是失败,能坚持下来,已经很值得被尊重了。

可以不支持,但也没必要去踩一脚。

叶绯是后来才知道这些的,赵西湄以鹿潘达的笔名出版书的时候,曾经被誉为一本封神,但也没人知道背后的坎坷和曲折。

也没人知道她弄丢了这个对她意义不凡的笔名,眼看着这个笔名被黄玲塞进去很多枪稿败口碑。

也没人知道她也有很多年停笔反复怀疑自己的。

“都过去了,”赵西湄说,“看她现在不过只是个普通编辑,最近还失业要来这里应聘营销,我也觉得没什么好恨她的,没必要浪费时间,路还是要往前走的。风水轮流转么,能量守恒,她搞别人,早晚有一天别人教她做人。”

-

黎羡南将婚礼定在夏末,提前跟叶绯说了时间,风轻云淡的,以至于叶绯以为是走个过场。

黎羡南那阵子有调作息,早睡早起,不过大概也是真把叶绯在海岛上的话听进去了,叶绯有几天醒来的时候黎羡南不在身边。

她就躺在床上玩手机,没一会听见声音,她翻了个身,看到黎羡南手里拿着一扎玫瑰,显然刚从外面回来——

“你干嘛去了?”

“晨跑。”

“那你买花?”

“送你。”

“……你晨跑干什么?”叶绯以为自己思维认知出现了断层。

黎羡南云淡风轻把玫瑰花放在床头柜上,而后俯身,拨开她脸颊的碎发,吻了下她的唇,笑着说,“不是绯绯说,我不能生病么,晨跑锻炼,明早跟我一起去?”

叶绯以前是不可能早起的,但因为黎羡南,她心甘情愿跟他早上出门。

她也这才知道,就在槐三胡同和西郊檀宫的交界路口,多了一家花店。

是方便黎羡南每天给她买一束花。

她的一天,是从一束玫瑰花开始的。

那时,两人也不算晨跑,只是早上六点钟出门,太阳升起,马路上空无一人,倒只有槐三胡同开始苏醒。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铛,有老人用燕京话打招呼。

叶绯站在胡同口往里面看,拉着黎羡南一起进去。

赵老太的院子里,玫瑰花开的艳丽,那蔷薇开满了墙头,已经快开过了一个花期,胡同路上掉了点儿碎花瓣。

花瓣被晨风吹起来。

黎羡南让她在这儿等着。

叶绯就乖乖站在胡同的墙边看花,老旧的院子门关上后还有一条缝隙,叶绯弯腰趴在那儿看,院子里的玫瑰茂堂堂的。

她想,要是赵奶奶还在世,看见这满院子的玫瑰花大概也是开心的。

或者,她开心也不会表现出来,肯定会一边刀子嘴说,“这就是玫瑰啊?我看也没什么特别的。”

叶绯想到那个老人,心口也无端泛酸。

叶绯直起身子,远远看到黎羡南手里拿着一大捧玫瑰花朝她走来。

这么恍惚的一瞬间,她总能拎起一些碎片。

两人初识的时候其实有些笨拙,那天黎羡南带她去看日出,给她买了耳塞,还顺手买了一把玫瑰花。

那时她说,“只是一把玫瑰而已,我自己也能买的。”

黎羡南是第一个送她玫瑰花的人。

正胡思乱想,黎羡南走到她面前,叶绯伸手接过来,挽着他的手往西郊走。

“黎羡南。”

“嗯?”

“你还记得2014年吗,那会你怎么买耳塞,还要送我玫瑰呢?”

“……”黎羡南还真想了想,说,“想让你笑笑来着,不过那会我也不太会哄你,以为玫瑰就能让你笑笑。”

那是她收到的第一束花。

“没人送你,我送你,我也愿意一直送你。绯绯,为你心甘情愿,是我给你的诚意,”黎羡南牵着她的手往家走,“就像我不喜欢吹风,但我喜欢跟你在一起,吹不吹风已经无所谓了,我的意思是,跟你做什么都好,我都心甘情愿,你有我的偏爱。”

——也唯有你,才是我情愿信奉的永恒。

叶绯右手抱着玫瑰花,左手牵着黎羡南,在等待红灯的间隙,她悄悄踮脚凑过去吻他,黎羡南总能默契的察觉她的心思,揽着她的腰拉进怀里。

晨光明亮,城市在苏醒。

他们的爱意早已在涨潮。

“我也爱你。”

在她开口之前,黎羡南直视着她的眼睛,眸光深情缱绻,说完还俯身又吻了她一下。

“特别特别爱你。”

-

黎羡南跟叶绯的婚礼在八月底举行,地方是黎羡南选的,伦敦在古老的城堡和教堂。

叶绯选不出婚纱,婚纱都是黎羡南亲自跟设计师沟通过的,专程为她定做的。

那天的天气很好,伦敦天气晴朗无风。

叶绯提前三天的时候听说了那条婚纱的传闻,是来自某个高端品牌独家定做,很漂亮的大裙摆,有两米多的拖尾和头纱,还订做了一个钻石王冠。

阳光明亮,从古老的拱窗里沁进来,被切割成温暖的光斑,白色的窗纱在随风轻轻地摇晃。

前面一个落地镜,叶绯站在椅子前,婚纱的拖尾很长,裙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