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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坐监?罚款?

陈知府当然看到了下面的捕快的小动作,但是他却没有责怪这些人的想法,毕竟连他都有些怵那位一言不合就动手的姑娘。飞鸽传书给本家那边的人查路漫漫的来历,本家那边也不可能那么快就传回消息,本着尽量不要得罪底细不明的人的原则,陈知府跟身边的林护卫说:“林护卫,你去请路姑娘过来一趟,客气一点。”

林护卫其实也很想跟那些捕快一样,把腿缩回去,可是他是大人的心腹侍卫,这事还真的只有他去。

路漫漫是一个对生活很有要求的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一定要吃好,睡好,玩好,所以路漫漫的早餐一定要很丰盛,就一个人,点了一桌子的早点,一点都不在意吃不完会不会浪费。

林护卫到客栈的时候,就看到路漫漫坐在靠在窗户的位置,悠闲的喝着汤,林护卫心里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路漫漫了,实在是一个心大的姑娘。

林护卫很恭敬的走到路漫漫面前,开口说道:“路姑娘,有人因为包举人受伤的事情,写了状纸,大人想请您过去一趟。”

这个时候的客栈人不少,林护卫的到来也让很多人都很好奇,看到林护卫对那个小姑娘那么恭敬的样子,一开始很多人都在猜测路漫漫的身份,结果没有想到竟然是让路漫漫去过堂的。

路漫漫在吃饭的时候,是不说话的,这是很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在铁箕山的时候,无论是天大的事情,都不会有人在路漫漫吃饭的时候跑来说。

路漫漫看了一眼林护卫,接着喝自己的汤,而林护卫却觉得自己好像置身冰窖中一样,明明只是简单的撇了他一眼而已,不过林护卫并不敢再开口了,只能老实的等着路漫漫吃完。

等了好一会。路漫漫总算是吃完了,才开口对林护卫说:“走吧。”

林护卫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如果路漫漫不去的话,他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毕竟他根本打不过路漫漫。

路漫漫跟着林护卫很快到了衙门,而那些围观的人在林护卫去找真正伤害包举人的人的时候,都在猜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而林护卫一直都没有回来,这些吃瓜群众们,都开始在想,那个罪犯是不是一个很凶狠的人。

结果等到真的看见林护卫身后的人的时候,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因为那样一个秀气的小姑娘,竟然就是凶手吗?有些人甚至在质疑,是不是林护卫找不到真正的凶手,所以抓了一个小姑娘来顶罪。

在大家替路漫漫不平的时候,路漫漫已经跟着林护卫走到了公堂上,路漫漫不跪,陈知府也假装没有看到,那些为包举人打抱不平的学子,也是一脸诧异的看着路漫漫:怎么是个小姑娘。

不过这些人还是没有忘了自己的使命,因此义正言辞的看着路漫漫,质问道:“这位姑娘,请问包举人和包夫人的手,是你伤的吗?”

“是。”

本来还有些纠结要怎么让这个小姑娘认罪的人,听到路漫漫竟然那么接着就认罪了,一口老血堵在胸口,门外的群众也是根本没有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果。

看到路漫漫一脸我没有错的表情,为首的书生生气了,在他的认知里面,女子就该温柔娴静,如今路漫漫不仅不认错,反而那么嚣张的样子,让为首的书生觉得路漫漫实在挑衅他们的认知,因此直接说道:“既然姑娘认罪了,那么请大人严惩,为我等学子做主。”

路漫漫一点都不想多看一眼这种读书读傻了的人,但是这里毕竟不是铁箕山,她想干什么就什么,在外面就要遵守外面的规矩,所以路漫漫看着为首的那位书生说:“我可以问你几句话吗?”

书生总算是记得了自己的身份,对着丽娘行礼拱了拱手说到:“小生姜玉山,是城东书院的学子,已经有秀才的功名,姑娘可以唤我姜秀才,无论姑娘想怎么狡辩,小生都不会让步的。”

看着这个姜秀才傻得有点可爱,路漫漫直接问姜秀才:“你觉得女子的名声和容貌对于一个女子来说重要吗?”

姜秀才虽然不知道路漫漫为什么这样问,但还是老实回到:“重要。”

“那一个人的母亲犯错,做子女的,应不应该以身相替,赎罪?”

对于姜秀才这样读圣贤书的人来说,父母的生养之恩大于天,做子女的万死难报,所以姜秀才十分肯定的说到:“应该。”

得到答案的路漫漫十分满意,然后对着陈知府说:“大人,您应该听到了姜秀才的回答,所以我没错。”

姜秀才急了:“这些问题跟你伤了包举人有什么关系,你别想狡辩。”

路漫漫有些怜悯的看着这些傻乎乎被人当枪使的秀才,难得大发善心,决定好好跟这些人说道理:“你们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替包家母子打抱不平,却不知道凡事有因才有果。”

路漫漫指着包举人接着说到:“这位你们眼里的天之骄子,落到今天都是自找的,第一,女子名字大如天,而他却险些毁掉两个女子的名节,其中一个就是我,这位包举人想要退亲,这本与我毫不相干,但他却单独约见刘二姑娘退亲,理由是刘二姑娘与我在花灯会上起了冲突丢了脸面,可从头至尾我与刘二姑娘一个字都没有说过,却让我背负了毁人姻缘的罪名,毫无担当,使得刘二姑娘半夜单独外出寻我替她解释保住姻缘,结果年纪轻轻死于非命,饱读圣贤书的人,完全枉顾男女之别和世俗礼法。”

“第二,在知府大人传唤我到刘府询问时,让人指责我是杀人凶手,而在我揭穿这位包举人虚伪龌龊的面目时,这位包夫人恼羞成怒用刘府的花瓶直接冲我的头砸过来,想要谋杀我,如果不是我从小会些拳脚功夫,已经被这位包夫人毁容了,当时我给过这位包夫人选择的,只要她自罚断那只砸我的手,就可以既往不咎,可惜这位包夫人嚣张跋扈惯了,竟然一再的挑衅我,作为惩罚本该断她两只手的,而我最后只断了她一只手,让她起码还有一只手可以用,而另一只手,就让包夫人的儿子代劳了,作为儿子,替母受罪不是应该的吗?”

路漫漫的一席话,让好些人都目瞪口呆,见过胡搅蛮缠的,还没有见过路漫漫这样,明明是强词夺理,但偏偏反驳不了,能说包举人毁掉女子的名节应该,还是说包举人应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母亲两只手都断掉,毕竟是当着知府大人的面杀人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