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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章 我妈说越胖的男人女人越喜欢

翌日,陈猛躺在床上还没醒来,叶诗就已经站在他房门口,使劲用小手拍门。

“陈猛陈猛,太阳都晒屁股了,快点起床。”

陈猛不情愿地掀开被子,下了床,就只穿着个红裤衩去给叶诗开门。

叶诗忙用手把眼睛捂住:“妈呀,羞死人啦。还不快把衣服穿起来。”

经叶诗这么一说,陈猛用力重新把门合上。找到自己的衣服穿好后,才慢吞吞走过去打开门。

“叶诗,你都不用睡觉的吗?”

“你不看看现在都几点了?”叶诗眉毛挑的老高老高:“昨天邱先生不是说,今天班上要来一名新同学吗?我们要早一点去学堂,看看这个新来的同学长什么样。”

“人家长什么样关你什么事?”

陈猛觉得叶诗这丫头好无聊。

这个年纪的事情他还真有些搞不懂,有很多事情他都得现学。你总不能一个十来岁的小孩,表现出一个二十几岁的样子。那别人见了不把你当做怪物,才是怪事。

洗漱完毕,也没让司机送。陈猛就背着书包跟着叶诗向学堂的路走去。

因为时间尚早,两人就慢慢地在路上走着。

天边升起一轮血红的朝阳,把整个大地染成梦幻的红色。

陈猛用手摸了摸脖子上那枚幽蓝色的吊坠。此时吊坠在血红的光辉中闪耀着诡异的光芒,仿佛里面有另外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接近无穷大,永远没有尽头。

昨晚小狸跟他说的话也是不明不白。

那银雪夫人为何一定要他去兑换承诺?为何青山和俞华去也不行?

也许小狸对这件事情也并不十分清楚。

一想到小狸身边那头大黑牛和黄金巨蟒,陈猛身上就直起鸡皮疙瘩。你再是什么神物,再有天大的本事。可如果叫他跟这样的东西在一起,除了用枪指着他外。他是不可能愿意与那冰冷的动物为伍的。

但是前世的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有时动物往往比人好相处。因为动物不会两面三刀,更不会费尽心机想要害你。所以就算跟一条毒蛇在一起,也比跟一个城府极深的人,在一起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叶诗走着走着就用小手在陈猛身上轻轻拍了一下:“陈猛,你昨晚听见了吗?他们说我们长大是要做夫妻的。”

陈猛一愣,装着不懂的样子:“做啥夫妻啊?”

“就是一个男人跟一个女人睡在同一张床上,就像我父亲跟我母亲那样。”叶诗羞得脸红彤彤的,像满天的朝霞。

这时身后有人在喊道:“叶诗,陈猛,等一等我。”

陈猛回头看见呆头正迈着艰难的步伐向他们跑来。

呆头肥大的身躯在地上发出咚咚咚的响声,不一会就气喘吁吁跑到他们两人身边。

“快累死我了,”呆头背靠在路边的一棵粗树干上说道。

“呆头,你该减肥了,”叶诗换了一副老成的口吻说道:“我妈说了,太胖的男人,长大是娶不到老婆的。”

“瞎说,”呆头不满地道:“可我妈说越胖的男人越有女人喜欢,就像我爸那样。”

陈猛才懒得跟两个小屁孩在那儿胡扯,就背着书包走在前面,很快远远地把两人甩在后面。

路两旁盛开着紫色的美丽花朵,在轻轻的威风中摇曳着。

就在陈猛准备加快脚步远离叶诗和呆头时,突然从路旁树干后面走出四个人。这四个人手里都拿着M500转轮手枪,他们眼里闪着凶光。

看样子是梧桐山上,死去的那个家伙的同伴,寻上门报仇来了。

此时想转身逃跑是不可能的了,再说后面还有叶诗和呆头。如果他自己逃跑了,很难说这四人不会伤及无辜。

“你们想干什么?”陈猛问道。

四人手里的M500转轮手枪同时对准他的脑袋。

“你杀了我们的同伴,就该为止抵命。”一个黑衣人说道。

“瞎说,我一个小孩儿,怎么能杀死你同伴。”

陈猛并不惧怕,他只是担心叶诗和呆头马上就要上来了。必须速战速决。

“我不管你是小孩儿,还是什么别的东西。”黑衣人说道:“既然我同伴在你手里遭殃,也应该由你来偿命。”

“在我死之前,能告诉我你们是谁吗?”

“那就让你死得明白点,”黑衣人已经拉开保险,食指已经准备扣动扳机:“我们是森林里的猎人,专门捕捉猎物的。这下你该明白了吧。”

陈猛摇摇头:“还是不明白,你能说得通俗易懂点吗?我这个人脑子天生不好使。”

另一个黑衣人笑道:”莫不是个傻瓜吧?“

刚才说话的那个黑衣人,用眼睛瞪了自己同伴一眼:“闭嘴。”

就在这一瞬间,陈猛已经抢了对方一人手中的枪。

呯呯呯。

三个黑衣人迅速倒在地上,身上的黑衣迅速被鲜血染红。

刚刚跟陈猛说话的那个人,脸上带有明显的惊诧。他根本不相信这个小屁孩会有这等能耐,一下子就撂倒三个高手。而这些高手都是自己百里挑一挑出来的。

就这样死在一个无名小孩手上,说出去不被人笑掉大牙才怪。

黑衣人立即扣响扳机。

砰砰砰。

三颗子弹迅速射向陈猛的胸膛。

因为子弹超高温爆烤的缘故,陈猛感到胸口一阵滚烫滚烫的,像胸前烧了一锅煮沸的开水一样。他往自己的胸口一摸,刚刚被子弹击中的地方,没有留下一滴血。

陈猛低头一看,原来是那枚蓝色的吊坠替他挡住了子弹。

这吊坠也不知是何材质所制,竟然能抵挡住子弹。这就有点近乎神奇了。

黑衣人连续射出三枪,本以为陈猛已经倒地而亡。谁知陈猛捂住胸口又从地上站了起来。

黑衣人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起来,他刚刚低估这个少年的能力了。陈猛冷笑着藏在一具黑衣人尸体后面,又躲掉对方射来的两颗子弹。

陈猛对M500转轮手枪太熟悉不过了,这种手枪虽然威力极大。但是只能一次装五颗子弹,所以只要趁对方换子弹的瞬间,把对方干掉即可。

但是对方是经过特训过的人,必须抓住机遇。

因为机遇转瞬即逝。

如果不能在对方换子弹的空档将对方干掉,等对方换好子弹。自己就要变成对方枪下亡魂了。

黑衣人脸上浸满了细细的汗珠,他的心从来没有如此紧张过,今天有可能就要栽在这个小屁孩手上了。他也顾不上多想,迅速熟练的换好弹匣。

就在黑衣人上好子弹举起手枪时,陈猛已经一跃而起,挥舞着藏在腰间的匕首。

由于腰间藏枪藏习惯了的缘故,所以没什么东西在腰间他就感到极不自然。于是他就将在自己房间里找到的那把匕首藏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只听见黑衣人一声惨叫,手里的M500转轮手枪掉到地上,枪身上沾满了红色的鲜血。

接着黑衣人直挺挺地面朝下倒在地上。

陈猛走过去捡起掉在地上的四把手枪,扔在路边的灌木丛中。

身后的灌木丛,突然一阵呼啦啦的声响,陈猛赶紧转过身一看。小狸骑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