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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英雄救美

次日清晨,春光明媚,董家二少爷骑着雪花骢出城踏春。

“小霸王来了!”

一路上鸡飞狗跳墙,良家少女奔走相避。所过之处,嘘声一片。

“董三啊,为何姑娘们看见本少爷都这般激动?”董宣武明知故问。

“那是因为二爷魅力十足,姑娘们春心荡漾、芳心暗许,不堪见人!”

“哦!”董宣武点了点头,“为何街坊乡邻们这般热情?”

“二爷,你人缘好呀,大家无不交口称赞!”

“原来如此,我怎么感觉有点像高衙内?”

“高衙内哪能跟您比?无论是相貌、品位、才学,你比高衙内强太多了!”

“只是希望别遇上林冲!”

“不会不会,老爷可是文官,那些武夫得罪不起,再说不是还有董三我吗!”

……

董三果然是个妙人,难怪以前深得董家二少爷的宠信,拍起马屁来颠倒黑白、指鹿为马,面不改色,不是一般人,搁在二十一世纪也是人精。

两人边走边聊,很快便出了北京城,拍马慢驰,向西走了三十余里地,已进入到山中,山道中人烟稀少,难得能看见几个路人。

这个刁德嗣果然躲得僻远,难怪官差抓他不住。

刁德嗣家并没有很厚实的背景,其父亲曾经做一过一任的州官,但很快就被贬斥,不久就病逝了。他有一个哥哥,名叫刁德益,在官府做一名九品的文吏,自然更谈不上什么权势。家道自此败落。

当初开赌坊的事,就是刁德嗣提议的,现在想来,也无非是想借着嘉定伯和董家的权势,弄些钱花。不然,单凭刁家那点背景,根本就没法在京城开得成赌坊。

“二爷,再有五里地,有一个小刘庄,刁少爷就躲在那里……”董三说道。

“停!”董宣武忽然勒住了马,“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喊救命。”

董三也停下马来,果然,在路边的树林中传来女人的呼救声。

“嘎嘎嘎嘎,叫呀,就算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听见!”一个男人大声怪笑道。

这台词好耳熟啊!这不该是像董宣武这样恶少的专用语么?难道在明朝时这句话已经非常普及了吗?

“过去看看!”董三来不及阻止,董宣武已经跳下马来,冲进了树林中。身为人民警察,当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之时,义无反顾,该出手时就出手,已经刻入到了董宣武骨子里。

董三无奈,安顿好马匹,跟了上去。

四名粗壮的大汉,手持钢叉,围住两名背着药篓的娇小“少年”,正在对那两名瘦弱的“少年”动手动脚。惊得那那两名“少年”连连呼救。

“大胆狂徒,都不许动。”冲进树林的董宣武大声喝道,“你们有权保持沉默,但你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那时董宣武忘记了自己的身份,直到他一摸腰间,发现身上没带手枪,心中暗叫一声坏了。一个打四个,而且对方手上都有武器,虽然董宣武在警校里擒拿格斗拿过第一,但仍旧没有半点把握。有道是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何况对方手中拿的是钢叉。

好在董三及时赶到,这让董宣武稍微有了点底气,毕竟董三还是有点真功夫的。

那四名歹徒被董宣武掷地有声的话镇住了,一齐朝董宣武望了过来,连那两名娇小的“少年”偷偷地从包围中逃开,躲到董宣武身后也没注意到。

“哈哈哈哈!”呆立了半晌,那四名歹徒才反应过来,纷纷大笑起来。一名满脸横肉的黑脸大汉恶狠狠地威胁说:“小兔崽子,你算哪根葱?连红缨会的闲事也敢管?留下那两个女人,快些滚蛋,老子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要不然,宰了你这俩小子,往山林中一扔,一两天功夫,就能让野狼啃个精光。”

“壮士救我们!”少年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董宣武,眼中满是乞求。

董宣武心中暗叹了一口气,这也不知是哪家的闺女,女扮男装难道不会将胸部绑起来么?那波涛汹涌的胸部,傻子一看也知道是女儿家。还有,居然还扫着娥眉,指甲上的蔻丹也没洗掉……简直浑身上下都是破绽啊!

“你们快逃吧!树林外有两匹马,你们能逃多远就逃多远吧!我们会尽量拖延时间。”这种事,若是不管,太违背董宣武做人的原则了,若真是那样,当初他就不会因为追一辆肇事逃脱的凯迪拉克穿越到这个时代了。

死就死吧!死有轻如鸿毛,有重于泰山,为救两个美女而死,总好过醉生梦死。

“多谢壮士!我们会永远记住壮士的,保重!”大眼美眉稍一犹豫,立刻有了决断,转身就朝林外跑去。

什么叫“我们会永远记住壮士的”,还没死呢?好歹也该问问姓啥叫啥,真要我们做无名烈士?

董宣武满腹郁闷。

“别让那俩妞跑了!”黑脸汉指了指两名歹徒,“老三、老四你们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