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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夜访婆罗门(中)

是赫敏,可她看上去就像换了个人一样。

她肯定是对自己的头发用了咒语,原来披肩长短,乱蓬蓬的褐色头发被缩短到了齐耳长,显得比以前精神了许多。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袖运动衫和蓝色的外套,下身是牛仔裤和运动鞋,为了不让麻瓜注意到她,她还找来了一顶棒球帽成功压制住了她的头发,算是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不知是不是因为背包没有上学时那么沉的关系,布兰迪总会觉得她好像比之前更加的纤细高挑了?

“真遗憾,我应该把速顺滑发剂带过来的,头发在帽子里面乱糟糟的,有点难受……现在看起来算是马马虎虎?”她一开口,便恢复成了以往那种盛气凌人的样子。这让布兰迪不知是该庆幸还是忧伤。“我看了印度麻瓜出行指南,说这里的女性上街是最好不要露出任何一点皮肤的——可我不太确定是不是还要戴上手套和口罩。”

“马马虎虎?哦,别那么较真了赫敏。别忘了,我们还要念幻身咒呢。”

“没错,而且你现在的样子真是完美极了,就算你这会儿告诉我你其实一直是个男生,我都会毫不犹豫地相信的。”布兰迪发自内心的赞叹道。

结果很令人意外,明明是两个人都夸奖了赫敏,却只有布兰迪一个人被赫敏拧了腰。

笑闹只是为了放松一下他们绷紧的神经,很快,布兰迪他们便背上了背包,和外面的罗恩会合。康格娜已经从纽特那里知道了四人将要出门旅行的事,她特意等在门口,在布兰迪他们临走前,她将屋子的备用钥匙塞到了赫敏的手上——对于赫敏密不透风的打扮,她多少有些感慨。

“你做的没错,小姑娘,无论在哪里,出门在外都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康格娜感慨着叹了口气,她伸手在赫敏的眉间点了一下,留下了一个鲜红的印记。“希望你不要因此而厌恶这个国家,尽管她现在确实并不怎么美好,但她终归会改变的。”

“我突然觉得康格娜夫人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等到康格娜缓缓地消失在二楼之后,布兰迪说,“我之前一直以为她应该是最痛恨这里的人——这个该死的种姓制度甚至害得她连学校都没法上,只能给别人当佣人,可她还是能保持这种乐观的想法。”

“那是因为这里是她的国家,生她养她的地方,换了你也一样布兰迪。你难道会因为你母亲的一些小缺点就侮辱和唾弃她么?”

布兰迪摇了摇头。

“那就对了,不然我真的会认为自己瞎了眼看错了人~”赫敏笑了笑,她将魔杖掏了出来,“行了,我们也该出发了,你们三个麻利一点,把脑袋伸过来。”

她嘴里嘟囔着咒语,用魔杖轻轻地敲了敲布兰迪的头顶,后者被头顶滑下的寒流刺激地打了个哆嗦。“那你呢,赫敏?”他打量着自己变得透明的身体,随口问道。

“我来穿哈利的隐形衣。”她解释道,“幻身咒毕竟不是万能的,欺骗一下麻瓜自然是游刃有余,可对于街上闲逛的巫师就不一定了。加尔各答对外来巫师的监测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谁也搞不懂,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我们需要有一个能够彻底隐藏起来的暗棋——关键时刻兴许能起到作用。”

于是一分钟后,鹿尾街上的行人迷惑地看见,常年无人居住的13号小楼的大门在一阵吱吱呀呀的吵闹声中自己打开,又喀嗒的一声,自顾自地关上了。

………………

作为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来到加尔各答的布兰迪对于当地的交通和地形自然没有少下功夫,他不但费尽心思地从图书馆查阅了所有跟印度有关的书籍,甚至还用学校的猫头鹰信使从对角巷的丽痕书店订购了一份旅行用的印度魔法地图——当然,囊中羞涩的布兰迪从海格那得到了不少帮助,不过他倒不用太担心这个问题,因为马克西姆夫人的补偿款还没到位呢。

这份地图表面看起来就像正常的印度国家地图一样,上面标记着大大小小的城市。可如果用魔杖轻敲你想要到达的位置,它便会将更加细致的将那区域的地图展现出来,甚至还会用红线标注出交通堵塞的街道,而当你决定不看它的时候,只要拿着魔杖念出“老子逛完了。”它就又会变成原本的样子。

正式靠了它的帮助,布兰迪他们才艰难地从街道狭窄又人口稠密的北区挤了出来,一头扎进了全加尔各答唯一一条地铁线路当中。

“真的可怕。我发誓我差一点就忍不住念一个麻瓜驱逐咒了!”当哈利在阅读站牌的时候,赫敏缩在墙边,有气无力地说,“这里到处都是人不说,居然还有当街溜达的牛!”

“牛在印度是圣兽……那待遇可比首陀罗高多了。”布兰迪站在她的身前,双手撑着墙面,努力保护着她不被来往的麻瓜们挤到。“而且我特地查过了,印度的人口可是英国的将近十五倍!光加尔各答常驻的巫师家族和组织总人数都快有我们整个英格兰的巫师那么多。所以坚持一下,赫敏,在这施展麻瓜驱逐咒肯定会被注意到的。”

“哦,这种姿势还是饶了我吧。”赫敏像小猫叫一样的轻微呻吟了一声,她完全隐藏在隐形衣里,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大概是快要被闷坏了。布兰迪有些担忧地想着——他的胳膊突然撞到了什么无形的东西。

“这感觉真奇怪。”哈利的声音从旁边传了出来,他身后应该还拽着罗恩。“别说是麻瓜们了,就连咱们四个人彼此之间都看不见——好消息,布兰迪、赫敏,我们在指示牌上看到园街的站台了,那里距离南园街只有1.5公里,我们可以直接坐到目的地去。”

“多亏了这里曾经是英属印度,站牌上面都有英文注释。”罗恩说,“不过,我们怎么通过那边的卡片机器?那里好像要有车票才会打开。”

“好问题,罗恩,那个叫做闸机。而且,我们现在可是隐形的!”布兰迪翻了个只有自己知道的白眼,他们抱着团来到了人潮蹿动的检票口,当然,没有好好排队——在一个沧桑大叔将车票投进闸机的瞬间,布兰迪突然从旁边将他撞翻在地,四个人趁着闸机放行的时候像穿堂葫芦一样留了过去。身后传来了争吵和机器报警的声音。

…………

印度地铁的速度要比他们想象中慢的多,当他们花了两个多小时从花园街站出来,又一路跋涉到南园街的时候,太阳都已经变得火红,即将要落山了。

让布兰迪他们感到奇怪的是,透过那高耸的铁质栅栏远远的看过去,南园街似乎并不是他们想象当中的一排排楼房的住宅区,反而更像是一座公园——郁郁葱葱的绿植和修剪齐整的草坪,到处都是新哥特式和印度撒拉逊、圆顶型的拱门,方尖碑和金字塔,这里安静的可怕,只有乌鸦三两只的立在树梢上,大声的聒噪着。

这种地方,真的会有什么南园街10-40号么?

可不管怎么说,三三两两的麻瓜们正从公园当中出来,门口的老人佝偻着从门卫室中走出来开始拉扯大开着的铁门,看起来他们来的正是时候,要不了几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