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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陕省归属

雁行阵,乃是孙膑兵法中经典的阵型,模仿的就是大雁的飞行。

换句话来说,骑兵为两翼,步兵为轴心。

步兵咬住敌方正面进攻,两翼的骑兵则如两条毒蛇,狠狠的攻击敌方薄弱处,进行夹击。

这对于骑兵的要求,步骑协调,都具有很大的要求。

但显然,李自成对此很有信心。

许多人对于古代战争的印象,多是偷袭,以少胜多,但这正是因为稀少,才显得珍贵。

如李自成的闯军,从乌合之众变成精锐,必须要精炼阵法。

在一片石之战,就是与吴三桂大战,获胜后阵型混乱,然后被清军偷袭,大败而归。

通过操练,教给士卒进退的规矩,聚散的法度,使他们熟悉各种信号和口令,在战斗时做到令行禁止,协调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整体合力。

所以,两军对战,基本上就是硬碰硬,谁阵法不娴熟,兵力不足,有空隙,就必然被击溃,从而大败。

朱谊汐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但正奇结合,才是获胜的关键。

“殿下,怎么不见到朱统制?”

陈永福一楞,四处张望,问道。

“他另有安排!”

朱谊汐淡淡地笑道,随即点评着李自成的军阵:

“不曾想,闯贼的军阵也有模有样起来,不可按老眼光来看待了。”

陈永福眯着眼睛,接过豫王递过来的望远镜,细细看了起来,沉声道:

“这比当年的汝州之战,闯贼进步很大阿!”

“怎么说?”豫王来了兴致。

“阵营严密,军袍齐整,不再是咱们明军的样式了,武器铠甲也不错,着甲率在三成,凤翔,泾阳的铁矿,也被利用了。”

陈永福叹了口气。

“不错!”

朱谊汐点点头,骄傲道:“看来闯贼进步很大,不过,三成的着甲算什么?咱们五成。”

铁枪如林,铁甲如墙。

威风凛凛的明军,迈着步伐,在整个战场上昂首挺胸,阳光倾斜,白雪映射,一幅幅铠甲反射出大量的光芒,几乎让人目眩。

饱满的脸颊,高大的身材,有力的脚步,齐整的步伐,无不显露出这只军队的精悍。

明军已然整军待发,好整以暇地向前迈步,脸上毫无畏惧之色。

而此时的闯军,前军已经好了,后军却依旧显得混乱,很显然还是不足以媲美明军。

若是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闯军中的许多兵卒,一个个骨瘦如柴,看上去有气无力。

显然,陕西一省,并不足以养活二十万人。

沉重的脚步声,粗重呼吸声,成为了战场上的主旋律。

明军红黑相间,脖子系上三角红巾,在阳光下格外的显眼。

而闯军,也一身土黄色的军袍,约莫是从明军裁剪过来,样式相差不离,只是颜色改变了。

不过,显眼容易区别就成!

“不曾想,闯军也有了整齐的军袍。”

朱谊汐嘀咕着,这象征着闯军的统一。

换句话来说,李自成去年一年折腾,显然已经加强对军队的控制。

“杀——”

火器营步伐稳健,端着抬枪,仿佛操持着长枪一般,面对不断逼近的闯贼,终于停下了脚步。

长约数百步的正面,显得极为薄弱。

“预备!”一百来步,千总吹起了哨子。

哗啦啦啦——

谷  前方兵卒单膝跪下,肩膀充当支撑;中间一人瞄准方向,扶好抬枪,掏出火折;后一人,则清理枪膛,不断地装填弹药,火药。

不断的配合,训练,让这一套操作极为娴熟。

不到二十个呼吸,一切都预备完毕。

“发射——”

面对敌方逐渐清晰的狰狞身影,终于发出来声音。

“砰隆隆——”

长长的枪杆,燃烧着大量的火药,迸发出巨大的弹丸,宛如一条条粗壮的火舌,向前而扑去。

“啊,啊——”

身着铠甲的闯军,一瞬间仿佛失去了平衡,巨大的威力,让许多人出乎意料的哀嚎起来,造成数百人死伤。

这一切,完全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这可是将近一百步,有铠甲,怎么也被杀了。

一枪之后,三人迅速抬枪而向后,后面一排大跨步向前,重新支应起来。

由于提前装备了火药,直接瞄准发射。

砰隆隆、砰隆隆——

不断的调整方位,抬枪手不断地发射,烟雾四起,几乎将他们笼罩其中。

而在他们前方百步内,碎尸一片,血染成河,几乎没有一个能够直立行走的。

也许是太过于凄惨,闯军几乎不敢再迈进。

闯军停滞,抬枪手则不断向前,逼迫闯军作战。

于是,闯军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