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人小说网 > 放浪形骸歌 > 四 蛆虫与英雄

四 蛆虫与英雄

形骸抛出一枚铜钱,铜钱上附着道法,将这大师兄的容貌传入形骸眼中。

此人或许是迷雾师,或许是神龙骑,又或许是天庭的神仙,模样很是不差,正是世间所谓文武双全的贵族公子一贯样貌,头戴金冠,穿雪披白,说不上珠光宝气,但腰带、手镯、护符、宝剑,尽皆价值不菲。这般尊容确容易令无知少女倾心,更何况听说此人雄才大略,武功超卓,尽显统领群雄之气。

有一肤色发黑,毛发如火的土行元灵问道:“你就是万仙英雄榜榜首的孤鸿派侯公子侯云罕?”

形骸看此人相貌,不由哑然失笑:“此人居然是侯亿耳另外的儿子。当年我在那孝子图上见到过他。”

侯亿耳的子嗣各个颇有出息,不知这侯云罕与侯亿耳相认了没?

侯云罕高声道:“正是区区在下。出了此城,翻过了山,再往正南行三十里路,就是鸣乌城的战场了。在那里,食人蛮族势不可挡,凶狠残暴。咱们这儿聚集了千余人,虽各个儿都是高手,可若各自为战,到时只会被食人蛮子各个击破。”

一满身蓝鳞的风行元灵问道:“你是让咱们都听你的话?”

侯云罕点头道:“并非在下狂妄,但若如一盘散沙,去也徒劳,不如不去。”

忽然间,又有一人跳来,落在侯云罕身边,来者也是个器宇轩昂的公子,但衣衫彪悍,乃是劲装打扮,此人神情颇凶,眼中闪着好斗的光芒。来者说道:“侯云罕,凭什么由你发号施令?”

霍师姐、何师妹等少女惊呼道:“屠龙派陵明度?”

一年之前,形骸曾前往万仙山时,见到过所谓那个少侠英雄榜,侯云罕、陵明度分列前二,上次所见的那个帝江派岳明辉则是第三。

侯云罕苦笑道:“在下并非要逞威风,只不过是为大伙儿着想。”

陵明度踏上一步,道:“你是想出风头罢了。”

侯云罕皱眉道:“我并无此意,陵兄弟才学超卓,若想做首领,在下并不反对。”

陵明度眸闪寒光,脸上笑容狰狞,整个人仿佛冰冷的刀刃,他道:“我只想杀食人蛮子,统帅之事,吃力不讨好。你若想当就当,但休想对我指手画脚。”说罢形影闪动,竟已在城墙上,旋即跃了下去。

陵明度在群雄之中颇有威望,他一走,群雄轰动,朝城门蜂拥前行。这座城与鸣乌城之间有高山阻隔,因此食人蛮族并未殃及此处,城中守将数目也不多,见这许多高飞远跳的高手奔走而过,如何胆敢阻拦?

侯云罕摇头道:“一群散漫之辈,罢了,罢了。”倏然一闪,追向陵明度。何师妹大失所望,道:“宇师兄,大师兄为何不与咱们一齐走?”

宇师兄低声道:“师兄定是想第一个进入鸣乌城,受玫瑰女侯青睐,将来玫瑰女侯登基,师兄没准....”

众女弟子闻言花容变色,齐声喊道:“你骗人!师兄是侠义心肠,怎会有这等私心?”

宇师兄只得答道:“是,是我失言。”

众人随大流开向城外,奔往鸣乌城。

.......

木菀心揭开玫瑰身上厚厚的绷带,取过水盆,轻轻擦拭玫瑰身躯。毛巾擦过伤口时,玫瑰身子一颤,但很快便稳定住了。

木菀心见她腰腹后背上满是深重的伤口,虽已结疤,不知何时才能愈合。玫瑰既是神裔,又是龙火贵族,体格远比旁人强韧,饶是如此,她总是身先士卒,以一敌百,结果伤势委实骇人。

玫瑰察觉到木菀心犹豫,笑道:“还不涂药?”

木菀心说道:“涂药后伤口不痛,但没准会留下疤痕。”

玫瑰道:“疤痕又如何?总比被蛮子吃了要强。”

木菀心道:“殿下,您....您金玉之躯,关乎我藏家兴亡,何必如此拼命?”

玫瑰淡然道:“先前我要大伙儿留下,说过什么话来?”

木菀心想起此事,心中仍不禁激荡,泪水在眼中打转。

多日之前,玫瑰强迫藏家那位大将军率军突围,自己与这支兵马留下守城。木菀心大惑不解,但玫瑰治军严厉,不容属下质疑军令,木菀心无可奈何,只能将疑问藏在心底。

她是高贵的公主,皇位的继承人,而剩下这支兵马被人叫做“泥浆军”,都是些下三滥、遭嫌弃的低贱人士。泥浆军是被故意留下,拖延食人蛮族,令藏家主力能安全撤离的。万料不到玫瑰竟力排众议,统领了“泥浆军”。

城墙之上,战场血腥的风吹起了玫瑰红色的披风,吹起了玫瑰的秀发,她面向泥浆军士兵,神色庄严凝重,夕阳照在她脸上,令她犹如凝固的血雕刻成的塑像。

玫瑰高声道:“你们,我面前的每一个人,皆低下微小、毫无价值,被称作残渣、炮灰,你们自己想必清楚得很!”

众人都望着她,她说的是事实,但未免有些伤人,令人愤慨。

玫瑰又道:“我是圣莲女皇之女,我是藏家的首领,我是高高在上的神裔,我是龙火功第七层的高手!今天,我与你们留在城中,面对外面那群.....哼....吃人血肉的蛮族,那群残忍、卑劣、可恨、恶臭的杂种!”

众人想起此节,不由颤栗。他们本是罪犯,想拼命来换取自由,免除死刑的,可眼前的局面,令死亡甚至都显得奢侈而仁慈。

玫瑰喊道:“说实话,我心里很怕,比你们都怕,我若死了,倒也罢了,若是没死,我会被他们施暴,整治的不像个女人,甚至连牲口都不如,他们知道我是谁,他们不会杀我,而会将我留着,让龙国的人见证我的惨状。”

众将士明白她说的是真的,不禁对她颇为同情。他们本以为她是愚昧痴呆、仁义过头的傻公主,但其实她比谁都清楚。

玫瑰手中举起一粒药丸,含在嘴里,藏在舌头之下,道:“咱们坚守十天,十天之后,藏家的援军会赶到,杀光这群该死的杂碎。若十天之中,这座城沦陷,我会咬碎这药丸,我的身躯会变作剧毒的尸体。这样,我就能解脱了,对于这些恶魔的诡计,我仍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因为他们的算盘落空了,他们休想羞辱我。”

她眼中闪着坚毅的光辉,众人想起食人蛮族,只觉体内有愤怒的风暴在积蓄力量。

玫瑰高举战旗,大声道:“罪犯们、流放者们、囚徒们、奴隶们、残渣们!今天,我与你们一般卑微!但我也与你们一般高贵!你们舍弃性命,为了无辜者、弱小者而战,你们比我国最勇敢的英雄也不遑多让。敌人攻城时,你们谁瞧见我退后三步以上,立即就来将我宰了!因为那时,我是个懦夫,我是个卑劣的蛆虫,死在英雄之手,反而抬举了我!”

众人热血沸腾,露出牙齿,恨不得吃食人魔的血肉以泄恨。与此同时,他们觉得眼前的女子神圣而光辉,只要与她对视一眼,他们就不畏惧死亡,甚至忘却了自己往昔的苦难、遭受的屈辱与折磨。

他们觉得自己真成了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