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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三年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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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赵郡邯郸城内,赵侯府书房内,赵侯李章和李恪、长青、青玄道人四人分主从落座,其中长青深得李章信任,却是照旧坐在其身侧。

李章目光直勾勾的盯着一张布帛上的画像,看了一会,目光涣散,显然有些走神,半响,他将布帛递给长青,朝着李恪一点,长青接过画像看了看,这才起身将画像递给李恪。

“我听说,此子曾在你府上住了十几年,你且看看,是不是同一人。”

虽然这么说,但这画像上那人,眉宇间和他确实有着几分相似,而剩下的部分,和那唐琴很像,李章心底却是肯定了。

李恪接过那画像一看,脸色难看几分,徐徐点了点头:“正是此子,没想到不过离开两年,居然就成了主公大患,请主公责罚……”

李恪表面这样说着,心里则泛起了腻味:“果然是他!果然是他!他这是什么意思?我养了他十几年,他对我装傻充愣,我对他推心置腹,还打算将女儿嫁给他,可为何偏偏离了我就腾飞了!那神剑又是哪来的,这其中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真相!”

一念至此,李恪忽然之间福灵心至,用着眼角瞥了一眼青玄道人,心里越发肯定,这青玄道人就是那唐弘的人,唐弘背后,必然有着一股神秘力量在支持着他,这样才能自他出身起,就为他布下如此大的局。

李章听了,却是看向了青玄道人,显然是和李恪想到一起了。

青玄道人见状,连忙辩解道:“主公,我和那唐弘素无瓜葛,我入府中十几年,那时,那唐弘不过一岁之龄,我若早知此子会对侯爷霸图有着阻碍,早在当日,我就不去劝阻夫人了。”

李章轻笑几声,说道:“我曾听闻,此子乃华胥上帝一缕分魂所降世,我自然是愿意信任二位,只需二位说句,那华胥上帝乃是伪神即可,这唐弘实属装神弄鬼。”

李恪犹豫了一下,毫不犹豫的说了。

而青玄道人则是沉默良久,笑了笑,从怀中取出一柄匕首。

长青道人见状,顿时大惊,慌忙之间挡在李章身前,厉声说道:“你想作甚?来人!将他拿下!”

青玄道人晒然一笑,意味深长的看着李章:“你会后悔你今日所言的!”说罢,不待那闯入的侍卫拿下他,直接一匕首刺入了自己的脑后,匕首一经刺入,青玄道人立刻死与当场。

李章见状,满脸骇色,却是万万没有想到,这青玄道人居然宁愿自尽,也不愿意说半句华胥上帝不是,再加上那神剑出现前的天地变色,李章心中也不由惴惴不安,但是想了片刻,也是索性豁出去了。

“就算真的有华胥上帝,那又如何?难不成仅凭一个神灵就妄想让我束手就擒?万万不可能!我就不信,没有人能治得了此子!”李章也是拿出了身为赵侯的魄力。

然而就在这时,一人慌忙来报:“启禀主公,那梁栋忽然之间自杀身亡,全无半点征兆,前一刻还在处理公文,忽然之间,取出一枚匕首就自尽了,莫不是中了什么邪吧!”

李章只觉得自己脸上被打了一巴掌,面色难看,半响这才说道:“果然是一伙的!死得好!死的一干二净倒也省事!”

一旁长青呢喃道:“难怪,我说这梁栋怎么忽然之间,气运就有了改色,还以为此前气运深藏,并不认可,只是忽然之间心态有了变化,这才将深藏的气运显露了出来。”

紧跟着,长青劝慰着李章,说道:“主公无需气馁,此刻公子想必已经快攻下巨鹿郡,冀州项来人口稠密,物产丰富,更是临近并幽,有大量战马资源,并非全然没有希望。

我曾了解过着唐弘母子,唐弘之母,唐琴据说至今对主公念念不忘,而唐琴和唐弘又相依为命多年,必然有着深厚的感情。

主公可派遣一明一暗两拨使者,一路使者明面上去寻唐弘,就以让他入李氏族谱,并且以入族谱不宜妄动刀兵,让他止戈三年,主公有了三年时间,自然可以平定冀州。”

李章听了,有些质疑:“若是那此子不从,又该如何?不过入族谱罢了,比起整个天下,那唐弘虽然年幼,但能够成为齐侯,又岂会有着这顾忌?”

“这就要靠暗中的那拨使者了,这暗中的使者,则是想办法密见唐弘其母,唐琴,以主公想念他为理由,请他来冀州,有其母在手,若是不想背负忤逆不孝的名声,只要那唐弘对着其母有着感情,必然屈服。”

李章一听,立刻恍然,不由抚掌而赞叹长青之才,立刻拍板定下了这事。



当这两拨使者抵达青州之时,这才察觉,这齐侯的都城并不在临淄,而是在东莱郡新建了一座名为青l岛的都城。

而使者千里迢迢来到青l岛城时,唐弘正在书房和臣子议事。

如今已经是更始三年二月份,唐弘已经17岁,模样已经张开,这三年手握生杀大权,又有着修炼道法的缘故,这导致唐弘气质独特,神情漠然,气质超然的同时,又带着一种威仪,此刻唐弘等人讨论的,正是下一步计划。

刘旭很是平静的说:“我们现在缺少硝石,青州目前还是有着隐患,再加上北方胡人的威胁,我们个人认为,目前计划应该是,先殖民呆湾……不,是移民呆湾,拿了呆湾的硝石,然后再去倭国,拿金银矿,顺便占领整个倭国,,再从倭国去中美洲拿陆地棉,也就是棉花。”

孙劲在一旁忽然插嘴说道:

“我记得身毒(印l度)有棉花,而且身毒资源也多,现在雅利安人应该已经入侵身毒几百年了,有了种姓制度,有了种姓制度的身毒人,是最好的奴隶。

现在治下,因为主公的政令,出现了几百亩的大地主,但是偏偏我们不允许出现秦人为奴的现象,正好可以减缓他们压力。”

刘旭很是耐心的解释道:“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身毒的棉花是粗绒棉,产量低、纤维粗短,是迟早都要被淘汰的,相反,中美洲的西绒棉和南美的长绒棉比较合适。

我们拿了棉花的种子,正好可以让倭国居民去种,不允许他们种粮食,强逼他们用棉花换粮食,就等于我们手里捏着倭国上下的性命,任由我们揉搓。

而我们有了棉花,就可以制成棉衣,有了棉衣,西伯利亚的寒冷将再也无法阻止我大秦的军队,不用再像历史上数次踏及西伯利亚,却因为气候问题不得不撤出。”

孙劲默默的点了点头,不再争辩。

唐弘轻笑一声,饮了一口浊酒,笑道:“论及这方面,还是刘旭经历的多。我们若征服了倭国,正好可以从倭国对三韩、高句丽、扶余、肃慎等地区出兵,得到北方胡马。

这北方的胡马,在大秦历史上,就是匈奴马,那可是一个宝物,虽然看上去其貌不扬,但耐力极佳,对草料的要求不高,要知道,西伯利亚大草原上,一年有七八个月都被冰雪所覆盖,这匈奴马为了生存,天生就训练出了极强的适应力。

他们可以用马蹄挖开积雪,那雪下的草料,只要没有毒,再低劣的草料,这些匈奴马都能吃下,将他们变成自己的体力。

也就是说,我们若有那样的马匹,不管走到哪里,都不用为战马的草料而操心,更不用担心后勤负担。

其次,这匈奴马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也是最为拔尖的,哪怕夏天热的能把鸡蛋烤熟,冬天冷的冻掉耳朵,哪怕到处都是山林、沙漠、河流、峭壁,哪怕他们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但他们都能忍耐,甚至练成了一种强悍的爬山过河的行军本事。

最后,这匈奴马可以一天跑上百里,接连跑上几天几夜,都不容易伤马和脱力。”

唐弘说完后,默默的在心中说了一句:“若非此马,前世也就没有那耻辱般的元朝了,犬儒之风也自元朝而出,于清朝达到鼎盛,这儒家,当真该死!

那汉武帝也是放着金山不去理会,反而去寻那看是好看,但却没有这匈奴马百分之一的好用,甚至为此劳民伤财的发动战争。其英明和其昏庸是并存的。”

那汗血宝马娇贵的很,只吃价格昂贵的精料豆饼,才能保证体力,偏偏这汗血宝马对道路需求很高,若是遇上崎岖山路,被冰雪覆盖的土地,这骑兵就得下了这汗血宝马,只能牵着汗血宝马走,而且还要担心它挑嘴,为后勤负担而担忧。

再者,这汗血宝马虽然跑得快,但也只有钱二三十里,跑上五六十里就得下马休息,不然就会脱力,甚至伤马。

这汗血宝马,除了看上去神骏无比外,和匈奴马比,给它提鞋的份都算不上。

当然,前世历史上可是有着赤兔马这种神马,可以说,在历史上,神州大地有过太多太多优良的马种,但是由于将军们的急功近利,遇上好马就迫不及待的给马做阉割,从而导致这些优良马种没能传承下去,否则哪来轮得到泰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