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人小说网 > 位面超市 > 第160章 Chapter 160

第160章 Chapter 160

边角刻花的桌上摆放着黄金打造的烛台, 蜡烛的火光随着行人走动忽明忽暗,穿着体面华丽的先生和贵妇们在音乐声中走进舞池,又或是端着银质酒杯在一旁说话。

商人们在人群里蹿来蹿去, 不断受人白眼又不停谄媚。

斯坦也一样,对贵族们而言轻松的舞会,对他们这些商人而言就是挣钱之前最后一道痛苦的关卡。

“听说二小姐马上就要结婚了。”斯坦好不容易挤到一个侯爵大人面前,他一屁股把旁边的商人撅开,弯着腰仰视着对方说, “我有一套好东西,想送给二小姐。”

侯爵一头金发, 他看着斯坦, 并不怎么想和对方打交道,但他并不是个脾气强硬的人,因此只是说:“钻石珠宝?我已经有了。”

最近流行起了钻石珠宝, 要价不低, 但侯爵家是不缺钱的,他已经给女儿买了十几套,足够她换着戴了。

斯坦立刻说:“不不不, 钻石珠宝虽然美, 但别人也不是买不到,配不上二小姐尊贵的身份。”

侯爵的眉头皱起来。

他自己现在佩戴的胸针就是钻石的, 衣服上的纽扣也全换成了钻石纽扣,对方这么说, 简直就是在说他没有品位, 但侯爵呵斥的话还没有说出口, 就听斯坦说:“我要送的是一套瓷器。”

侯爵闭嘴了。

瓷器确实是比钻石有品位。

毕竟前者有钱都买不到, 后者有钱还是能买到的。

但侯爵依旧没有什么好脸色:“难道我会缺瓷器?”

斯坦连忙说:“不不不, 当然不是,但是这些瓷器跟平时能买到的可不一样。”

说着,斯坦就从衣兜里掏出一个木盒,侯爵的脸上露出嫌弃的神奇——怪不得这个商人走过来的时候,他就觉得对方的衣服有些不对劲,一个体面人怎么能在衣兜里放这么大的东西?

“您看。”斯坦打开了盒子。

侯爵的嫌弃在看到盒子里的东西后瞬间烟消云散。

盒子里摆着的是一个圆形胸针,非常普通大众的款式,但它的质地却不普通。

侯爵伸出手,却在快要碰到胸针的时候收回了手:“这、这也瓷器?”

胸针周围有一圈繁复花纹构成的花圈,但最精美的是胸针中间的花纹,那是一个头戴花环的少女,她没有表情,看着甚至有些忧愁,可这无损她的美丽,眉目间的轻愁让她看起来更美了。

斯坦说:“您可以摸一摸,她的脸不是画出来的,而是像真人一样,有高有低。”

侯爵终于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少女的鼻尖,他倒吸了一口气,震惊于这枚胸针的精致和美丽。

“这是我从一位尊贵的大人手里买到的。”斯坦不漏声色的透露道,“现在只有我的手里有。”

美丽且稀少,侯爵看向斯坦的眼神都柔和了许多:“多少钱?”

“送给二小姐的结婚礼物,怎么能收钱?”斯坦朝侯爵眨眨眼睛,“我还要在这儿做生意。”

侯爵明白了,他轻咳了一声,在斯坦把盒子递过来的时候伸手接过,重新板起了脸。

之后,斯坦就自然的跟在了侯爵身后。

在这样的场合里,从来都是点头哈腰,在贵族们面前扮丑当狗的斯坦,第一次品尝到被贵族们热情招待的滋味,斯坦脸上的笑容一整夜都没消下去。

甚至于离开舞会,斯坦脸上都还带着笑。

明明和以前一样,都是来卖货物的,只因为卖的货物不同,得到的待遇和目光也全然不同。

比起贵族们隐晦的示好,商人们的示好则更加疯狂。

那些曾经不会看斯坦一眼的大商人都换了一副面孔。

无数金银涌入斯坦的钱包,那些带来的瓷器茶叶一夜之间销售一空,斯坦人生中头一次享受到了被贵族们高看,被簇拥吹捧的感觉、

大商人们包圆了斯坦卖给贵族们后剩下的所有货物。

但斯坦没能在卖出所有货物后就立刻启程去取第二批货,他被商人们堵在了旅馆里,斯坦也不蠢,他没有太强的后台,更何况哪怕有,现在在别人的地盘上也没什么用。

于是斯坦从中选择了和侯爵关系最好的商人,在长达半个月的拉扯后,斯坦和对方说定了一起去取货,等于是把自己的进货渠道分享给了对方。

·

地精们在镇子里住下了,他们从叶舟手里买下了不少种子农药和农具,一部分地精继续上山打猎,一走也就是十多天,留下的一小部分开荒种地,努力去和人族交际,终于明白为什么之前矮人学人族的样子施肥,可那片地却连苗都没冒出来了。

“要兑水。”农户们坐在田坎上,不用天天除虫之后,农户们培养了新的兴趣——就是聚在一起聊天谈笑,晚上可能还会举办篝火晚会,年轻男女载歌载舞,中年人们则是喝酒谈天。

额头上有颗痘痘的地精混在人族中间,他现在也穿上了整洁的衣服,除了脸和身材,看着和人族也没有太大区别,他奇怪道:“不兑水就种不出东西?”

“那要把种子烧死!”男人大笑。

“种地可真是辛苦。”地精叹了口气。

“打猎不辛苦吗?”有人问,“我听说打猎经常会死人,被蛇咬一口就可能会死。”

“被虫子咬一口也可能会。”地精心有余悸,“我以前就被虫子咬过,就这儿。”

他指着自己的手臂,庆幸道:“幸好族长找到了草药,不然我就死了。”

人族很少接触地精,就算接触也是以前镇子上的地精,那些地精没有自己的族群,看着是地精,但其实就是长相奇特的“人族”,不能满足人们对地精的好奇。

“为什么是一个老女人在统治你们?”有人问,“统治一个族群是一个男人该干的事。”

“对,你们就没有不服气吗?”

地精不明所以:“难道你们不需要老人吗?她拥有更多的经验,她知道怎么能让我们活下去,什么时候野兽会来,我们要搬去哪里,她还能分辨草药,如果全靠年轻人,我们早就死了。”

人们愣了愣,地精继续说:“强壮的男人有很多,他们会为了争夺地位斗争,殴打和杀戮,族群不会变得更好,族长不需要是最强大的人,只要她能让我们知道该做什么,让我们能够一起生活。”

农户看着这个年轻的地精:“难道你就不想建功立业吗?”

地精眨眨眼,他真诚地说:“但我是地精,如果我脱离了族群,人族会把我看进眼里吗?地精是弱小的,我们只有抱在一起,才能不被欺辱。”

“就好像我现在跟你们坐在一起聊天。”地精,“不是因为你们认同我,或者我有多优秀,只是因为我拥有很多族人,你们不能直接让我滚,否则我的族人们就要来找你们算账了。”

人族们互相看看,本来地精说这些话是讨打的,可对方态度实在太好,他们也生不起气来。

于是有人话锋一转地叹气道:“我的女儿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可我实在找不到适合成为她丈夫的男人。”

“是啊,我女儿也是,她都十五岁了,可她如果留在家里,轻轻松松就能挣到不少钱,可她如果嫁出去了,将来肯定过不上什么好日子。”

“我希望能给女儿找一个住在附近的丈夫。”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样就算她的丈夫挣不了钱,也可以到我们家的地里干活。”

“要是她们也能到超市里干活就好了。”

他们的儿子现在已经不愁娶妻了,于是他们终于分出了一点精力,开始关心女儿。

换在穷的时候,他们必须把女儿嫁出去,换来一头牛或者几块地,才能给儿子娶上妻子。

现在家里有了钱,他们又都是普通农户,没有搬到大城市里去的想法,于是女儿就显得有了几分重量,毕竟女儿现在也能干不少活。

“对了,我知道一件事,彻丽从她家里搬出来了!”有人兴奋地说,“她要跟她父母断绝关系!”

这个消息像是一块巨石砸进了池塘里,砸出了巨大的水波。

“她怎么能这样!”有人不敢置信的大喊,“她竟然敢这么对自己的父母!”

“听说她的父母拿走了她的全部工资,却连一张床都不愿意给她,她在家里连一块面包都吃不上。”有人说,“她的父母确实有些过分。”

“一个女孩。”有人嗤之以鼻,“无论如何,她都不该这么对自己的父母,如果不是父母,她甚至没有出生的机会。”

“她的生命都是父母给的,怎么能说她的父母过分?”

“女孩就不应该有工作,她们有了工作,挣到了钱,就什么都敢做了,抛弃了所有女人该有的美德。”有人咬牙切齿,“彻丽肯定会后悔的!神会惩罚她!”

地精听得迷迷糊糊,这些话题他插不上嘴,人们讨论的越来越厉害,有人小声说:“我们应该去找超市老板,让他不能再让女孩去做工了,他这么做会让那些女孩变得无法无天,她们就再也不能继续当好女儿和好妻子了。”

但这个提议却并没有得到响应。

“你什么意思?!”满脸络腮胡的男人刚刚还在跟着人群声讨彻丽,此时却站起来,一把拽住了说话人的衣领,凶神恶煞地吼道,“你的意思是,我的女儿也不能在超市里做工了?!”

他的女儿是除了彻丽以外,另一个在超市做工的女孩。

这当然也不是因为他有多看重女儿,而是他的儿子在城里当木匠学徒,他舍不得让儿子抛下好不容易得到的学徒身份回来,只能让女儿去应聘。

结果竟然应上了!

自从女儿成了超市的临时工,家里的生活肉眼可见的好了起来,虽然依旧不舍得顿顿吃肉,但女儿经常会拿回来水果和面包,以及口味众多的果酱,偶尔还能有酒和肉干。

络腮胡尝到了好处,所以他愿意和其他人一起骂骂彻丽——反正他又不会少一块肉。

但如果他的女儿不能再去超市,那就会真正让他少一块肉。

“你要是再这么胡说,我就打断你的鼻子!”络腮胡恶狠狠地威胁了对方,转头冲其他人说,“彻丽的父母不是好东西,彻丽挣了那么多钱,吃块面包怎么了?”

其他人迫于他的武力,小心翼翼地附和道:“对,你说的对。”

“现在谁家还吃不上面包啊?”

络腮胡满意了,他挥了挥拳头:“谁要是再说不能让女孩去做工,我就让他知道我的拳头有多硬。”

说完,络腮胡也没了继续和他们聊天的心思,独自离开了田地。

在他走后,其他人才小声嘀咕:“不就是因为他家的女儿也在超市当临时工吗?”

“现在那个超市都没什么人去,说不定很快就要倒闭了。”

“倒闭了,彻丽就要回家了……”

地精听着他们充满恶意的讨论,他其实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要为此生气,如果他的族人能去超市工作,那该多好啊,到时候女孩们在超市,他们这些男人去种田打猎,族群就能发展的更好。

这就和以前女人采集,男人打猎一样,都是为了族群能更好的延续下去。

地精小的时候就问过族长,为什么必须是男人打猎,打猎是件很危险的事,可这样的危险却都是男人承担了,女人们只需要在安全的地方采集。

族长没有忽略他的问题,大人们站在他身边,都只是微笑着看他。

族长对他说,让女人们干更安全的活,是为了族群不会因为一次狩猎失败而毁于一旦,男人们即便损失大半,但只要还有一部分留下,族群依旧能繁衍。

但女人们一旦损失过半,这个族群就要遭受灭顶之灾。

一个男人可以使多个女人受孕,但一个女人不是年年都能怀孕,怀一次要经历九个月的时间才能生产,就算生产了,也不能保证孩子能活下去,甚至母子都可能因为难产而亡。

女人越来越少,族群里的新生儿就会越来越少,最后这个族群只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所以男人是可以被牺牲的,而女人不能。

他们首先要保证的是族群可以延续下去。

这是地精们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智慧,所以他们的族群直到今天依旧存在,而那些几乎全是男人的族群,现在都已经消失了。

地精觉得这些人族不如老族长聪明,但奇怪的是,这么愚蠢的人族,竟然统治了这片大陆的绝大多数城镇,地精想不明白,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

地精也没有再继续和农户们说话——他知道这些人族都看不起他,他们是做不成朋友的,因此地精站起来后拍拍屁股上的灰,就和农户们道别了。

农户们看着地精的背影,终于忍不住唾弃道:“这群绿皮小矮子竟然能住那么好的房子。”

“还有钱买那么多东西。”

“地精根本不配,那个超市老板简直就是个瞎子,难道我们不比这些矮子更值得吗?”

地精听不见他们在他背后的议论,他一边思考着人族为什么能这么蠢?

是因为人族得到了大部分资源,所以就不再有危机感了吗?还是愚蠢的只是这些农户?

就在他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忽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和自己的名字。

“里奇!”

里奇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瞬间,他的眼睛亮了起来。

他看到一群矮人背着行李朝他的方向再来,矮人们拖家带口,甚至连粗糙的桌椅都背着带来了。

里奇朝矮人们跑去,和自己的朋友拥抱在一起。

“你们怎么决定过来了?”里奇在兴奋过后好奇的询问自己的矮人朋友。

他们知道这里有家超市,就是因为这些矮人。

矮人拍了拍里奇的后背,他笑着说:“我们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