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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稚童】

竹筏之上,还捎带了个不谙世事的稚童,长得粉雕玉琢,唇红齿白,很是讨喜。

恰在这时,二公子徐凤年走出船舱。

亦被当下这一幕就给惊讶到了,这人不是死了吗?

片刻后,关注点转移,手握枯木割鹿刀刀柄,笑道:

“敢情,如今这世道,已开始流行拖家带口地投奔?”

在江湖上,靠采花采出名的男子,拼命划动竹篙,竭力追赶大船。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赶上,与大船并肩行驶,大声道:

“世子殿下,剑州,琅琊郡,龙宇轩求见!”

徐千秋眼角余光瞥过那瓷娃娃一般的稚童,内心毫无波澜,不冷不热道:

“何必求见,你这不是已经见到了吗?

你这是?带着儿子上歙江钓鱼去?”

“儿子”二字,听着莫名有些诡异刺耳。

此言,似是戳中了龙宇死穴,略显气急败坏,赶忙解释道:

“殿下,小的这趟走得急,这古怪孩童,也不知如何上的竹筏。

小的跟这孩子,根本不认识啊!”

不料,那眉清目秀的稚子,竟脆生生喊了一声“爹”。

立即让龙宇轩破防。

他便是再可怜,混得不如人意,在偌大江湖之中,采花大盗,也算有些薄名,此刻却差点气得吐血。

转头,望着脚下那一脸天真烂漫的孩子,怒目相向,道:

“爹你大爷啊,你是我爹行不行?!”

孩子哇一下,嚎啕大哭起来。

两只小手不忘死死攥住龙宇轩袍脚,呜咽凄惨道:

“爹,娘死得早,你不能不要我啊!”

龙宇轩差点给气疯。

却也没挪脚。

否则,以他徽山客卿的实力,轻而易举,便可将这小娃娃踹进江里喂了王八。

龙宇轩自诩,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与手中桃花扇上绘有的美人们,都不过是一场场露水姻缘罢了。

哪来的儿子!

这年月,当个有品德,有境界的采花贼,还真不容易。

不仅需要玉树临风,而且还需满腹才学。

那些小家碧玉,为千古奇书《头场雪》所魔怔,一心想要与穷书生私奔,勾搭此类碧玉,还算轻松些。

摇摇扇子,吟诗作对便可。

可是,若遇上那些大家闺秀,可就难了。

单凭此伎俩,可不足以令其投怀送抱。

只看腰带玉佩,香囊,及其他琐碎零散小件,便能看出,你有几斤几两,轻重如何,长短如何,软硬如何。

想耕地?

想骑马?

想侠客行?

想耕一块好的土地,知道得花多少银子么?

无底洞啊!

不知深浅的无底洞!

世族门阀里的女子,眼高于顶,个个眼神毒辣,刁钻得一塌糊涂。

欲摆豪奢门面,便得扮作豪客,所遇姿势,一掷千金。

龙宇轩便是如此,故而,这些年年,花钱如流水,没能攒下半颗铜钱。

前些时日,看上一位郡守女儿,便开始坑蒙拐骗。

那是一块还未开荒,还未耕耘的肥沃土地,令人眼馋,口水直流三千尺。

亦是一匹塞北良驹紫骝,号称一两紫骝马肉,一两金。

想骑这匹马,想耕这土地,得多少银子?

采花大盗嘛,难免有翻车的时候,为了所追杀。

无奈,上了徽山,做了末等客卿,油水不足。

初时,只是想着,借这柄大伞避雨而已。

如今,撑伞的几位,皆已身死。

徽山大雪坪,大雪白茫茫一片,死得一干二净,名副其实。

据说,那位不可一世的老祖宗轩辕大磐,也被天劫轰成渣,飞灰湮灭。

天象境大高手,身怀大神通,说没就没了。

如今,换成那妇人执掌徽山,她那双小手,能撑多大的伞?

仪门一战,龙宇轩见那位世子殿下,手段着实了得,便铁了心,要跟着去北凉逍遥。

故而,拼着被杀头的天大风险,驾驭竹筏,追赶而来。

传言,北凉境内,有个人间仙境,名为胭脂郡。

与胭脂评,有着莫大关系。

那里的婆娘,个个白嫩,能掐出水来。

殊不知,莫名其妙蹦出一个兔崽子,开口闭口,便一直喊他爹。

突然就当爹了,龙宇轩能不上火?

轩辕青锋看了看身旁的世子殿下,微微躬身,轻声道:

“每一名客卿,徽山都存有秘档,轩辕青锋一字不差记在脑中,不曾记载此人有子女。”

徐千秋心中不以为然,这稚童身份,他自然知晓。

那句“不要脸呗”,可谓千古名言。对

徐千秋轻笑,对竹筏上的龙宇轩说道:

“想要证明不是你儿子,简单,踹下江去,你便可以上船。”

闻言,龙宇轩愕然。

说罢,徐千秋不再言语,静等下文。

此刻虽不宜揭穿那稚童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