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人小说网 > 十年辗转之恋,我们还是在一起啊 > 你脸红的样子,真的很好看啊!

你脸红的样子,真的很好看啊!

直到我们谈恋爱一段时间之后,我才知道当时看见我就会脸红的小姑娘,是有多喜欢我呢。

每个女生幻想过得青春男猪脚,都不外乎是那么几种,最受欢迎的应该还是“白马王子”型吧,高高帅帅的说话特别温暖的温柔王子。

作为一个平凡的男孩子,我们的杨茗远就算进入了初中依旧是那么平凡,不到一米六的身高,瘦瘦小小,唯一值得称赞的可能就是那张肉肉的可爱小脸了。

说是小学生都有人信(身高真的是当时的硬伤,我妈还一直担心我长不高让我多喝牛奶。

我只想说新鲜的空气都是你们的,可怜的娃只能呼吸你们过滤过得空气s(??`ヘ????;)ゞ我酸了)。

总之就是完全不像一个会被别人的喜欢的男生,后来的很多事情也证明了我的直男属性,也让我可以最后兜兜转转又遇到了她。

从小到大我有一个优点,就是容易犯困,所以班级里一个不固定建筑,就是我趴在那里睡觉,有时候还会有哈喇子不听话的跑出来。

一直趴着睡觉,我都怀疑是不是我对桌子有什么不一样的情愫。

茗远从睡梦中醒来,脑子里还满是对烤肉的回味,丝毫没有因为和小王同学(女猪脚王娇,也是后来我对她的爱称)的对视而感到有什么异样的心情。

等后来我们有很多次这样的对视,我都忍不住想是不是自己魅力太大了。以至于后来我们在一起了,我都会忍不住问她:“当初为什么要一直偷偷看我,脸还红的像大苹果一样,然后把我看你你就很快把头转过去”;

“你四不四傻,这你都看不出来?当然是喜欢你了”(好吧,聪明的我早已看透一切,就是不想说而已,这绝对不是傻)。

茗远我们之前也说过,是一个比较害羞内向的孩子。

其实事实的真相是,他有一点异性恐惧症,跟家里的教育有关吧,从小爸爸妈妈灌输的思想是男女授受不亲敢早恋就死定了。

所以茗远一直觉得哪个女生要是喜欢自己,就是在害自己并把之视若洪水猛兽,各位看官你们能想象一个初中男孩子有时候和女同桌胳膊稍微碰一下,就跟被蜜蜂蛰了一下然后好长时间都在想——完了完了我不会早恋吧,会被骂的(青春阶段都会做过一些可笑的事,但是回过头来想想,这些都是人生路上很宝贵的回忆,越长大越觉得自己做事束手束脚的,好像缺少了那种天真)。

越是害怕什么事情就越是来的毫无征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将会变成茗远之后几年一直愧疚的事情。

初一好像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辛苦,茗远所在的市实验中学是当地的最好的初中。这所初中的特点是管的松,没有早晚自习,都靠学生自觉。

不过每年的升学率出奇的好,不得不说有时候学生自己的素质高,往往能激发潜能。

我们的茗远很快就适应了这种生活,可是很快发生的一件事,打乱了安逸的生活。

又是一天下午放学时,茗远推着他的小破车和每天和他一起回家的死党“老卫”(老卫全名卫新文,茗远的死党团之一,顺路回家还经常一起吃饭)。

还未走出校园,这时旁边突然杀出来一道美丽的身影:“杨茗远,我喜欢你ε(*????ω??)з喜欢你鸭”,然后这道身影呲溜一下远去,只留下他和老卫留在原地发呆。

“刚才那个脸红成苹果的闪电,是不是说喜欢你?”

老卫一脸坏笑的看着茗远:“你小子可以啊,不声不响的,人生大事解决了”。

“我……发生了什么,我在哪里,刚才有人在表白?”茗远似乎是还没有走出来,一瞬间的惊愕,还有刚才说出那句话的害羞女孩,仿佛定格了在那一刻。恐惧,无措,还有欣喜一下子全涌上了心头,咻的一下脸红透了。

恐惧的是这算不算早恋啊,万一爸爸妈妈知道了他就会被骂啊;无措的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自己对她也有好感的女生,怕伤害到她,更怕不能给她满意的答案;欣喜在于原来她也喜欢我啊,我对她有好感但我不知道算不算好感,这一刻我确定了,我也喜欢她。

也从那一刻,不管之后发生了什么,在我的心里总有她的身影,勇敢追求幸福的女孩子,真的很帅啊!

当天晚上对于茗远来说注定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