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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森林精灵

幽秘深蓝的皮肤,诡异莫测的花纹,尖长的耳朵眉毛,还有那树叶树皮制作的盔甲衣服。

这几个特征在莫斯大陆上随便拽一个小孩子都能知道这群人的来历。

森林精灵!

和矮人一样,森林精灵属于大陆上稀有的智慧族群,不过和人类交往密切的矮人相比,森林精灵就要显的神秘的多了。

数千年来人类国度中一直有着关于森林精灵的传说。

他们高傲,美丽,长寿以及,讨厌人类!

对于森林精灵来说,人类就代表着奸诈,邪恶,贪婪以及混乱,反正是森林精灵中所能想到的所有关于厌恶仇视的词汇,都可以用人类来代替。

在森林精灵族中,如果两个精灵骂架,一个精灵说‘你和人类一样!’那么另外一个精灵就会觉得自己的精灵格被侮辱了,会和他决一死战!

可以想象,人类在森林精灵族群众中的形象有多么的不堪。

不过森林精灵讨厌人类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在人类历史上,的确做过很多伤害森林精灵的事情。

曾经在某个时代,一度人类的捕捉森林精灵使得他们差点灭族。

因为他们实在是太漂亮了!

森林精灵族人不分男女,每个人都有让大陆上所有种族都艳羡的外貌,而这些绝美的外貌,在人类贵族圈内,极有吸引力,不分男女!

更重要的是,每一个森林精灵族群中有一个神秘的东西,那就是传说中可以永驻青春的生命之泉!

传言每一个森林精灵在出生的时候,都会经历生命之泉的洗礼,经过洗礼的精灵就会有着漫长的生命!他们的寿命在大陆上傲视群族,只有传说中的龙族,才能和森林精灵一较长短。

而只有百年左右寿命的人类,自然格外的羡慕这些拥有生命之泉的森林精灵。

而高傲的森林精灵自然瞧不起浑身散发着污碎气息的人类,更不肯把自己族群中的珍宝生命之泉借给人类使用,即使是用贵重的地方换取也不行。

是的,在人类眼里最珍贵的宝物,在森林精灵眼里一文不值,还不如路边一朵野花有价值。

在死亡和欲望的怂恿下,人类向森林精灵开战了。

当时的人类还没有分裂,依旧是一个统一的强大的帝国!而森林精灵族群分散无数,最大的森林族群不过十数万人,最小的才数百人。

面对人类帝国的强大势力,如同一盘散沙的森林精灵溃不成军。

无数小族群被捕杀剿灭。

当时连森林精灵族中最大的群落--爱达尼尔也被人类帝国的强大势力攻陷了!

无数的森林精灵被俘,沦为人类的奴隶。

如果在大陆上看到一个人类的瞳孔是碧绿色的,那么他就有可能是当年森林精灵和人类的混血儿,

这样的情况一致持续了数百年,直到那个强大的帝国分崩离析,这种对森林精灵捕杀的进攻才消失不见。

在人类各大王国的再次建立,关系相对平缓后,各大王国都自诩为文明的代表,宣称不在对其他种族进行奴役,但实际上,各国贵族圈内,依旧还有森林精灵奴隶的流动。

雅莱克斯对于贵族圈内的那些污碎的事情不知道,也不了解人类帝国曾经对森林精灵做过的邪恶事迹,他现在完全和当初见到尼克时的心情一样,被新奇感包围了。

传说中的精灵哎!

只存在于游吟诗人小说里的森林精灵!

虽然现在这群森林精灵表现的不太友好,雅莱克斯感受了下被捆在身后的手腕,很紧。

雅莱克斯突然想起来,是不是这些稀有智慧族群对待人类都是一个态度,矮人尼克上来就骗了自己一个莫斯金币的酒水,这群森林精灵见面就把自己捆了起来。

雅莱克斯翻了个白眼,连带小巴尔都被捆住四肢,像前世过年是被杀的猪一样,挂在一个森林精灵的手臂上。

艾薇儿在自己的前面,可能是因为带着武器的原因,艾薇儿被格外的照顾。

一行人中三个在看着她一个人。

夜色已经很黑了,雅莱克斯被一个精灵抓住胳膊,快速的在森林里窜行。

扑面而来的风让雅莱克斯胆战心惊,在这么密集漆黑的森林里还跑那么快,你就不怕撞树上去?

但是那群精灵像是没有收到黑夜影响一样,高大的身体带着两人一狗在树叶间飞速的窜行。

每一个跳跃,都横跨着树颗古木。

雅莱克斯根据自己白天行走的猜测,这群人基本上每跳一步,都能跃出十几米远。

看着那快要有自己身高长的大腿,不由的吐槽道,真是腿长任性。

也许是十分钟?也是是半个小时,雅莱克斯明显的感觉到了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