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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遗书

无忧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她只觉整个人都像离了魂一般,什么都变得轻飘飘的,连前来安慰她的那些个弟子们跟她说了些什么话,无忧都不知道。

等所有人都离开房间之后,无忧把礼琛也撵了出去,她不愿意让礼琛看到她现在这个样子,礼琛一定会很担心,很难受。

她拿出遗书,摊开来看,映入眼帘的,便是无忧从小就喜欢的字迹,她还曾一度想要模仿爷爷的书法,到如今,这书法还没学成,人却已经没了……

【我叫唐回生,生在一个极其贫寒的人家,虽然弟弟妹妹们,都叫我大哥,可我其实是家中的老三,曾经有两个哥哥,都因为吃得太少,夭折了,所以爹妈一直等到家里有了粮,才又生下了我;从我记事起,每个冬天都很冷,因为家里很穷,穿不起鞋子,衣裳也单薄得很,小时候,最怕的就是冬天出去放牛割猪草,脚上手上和脸上都是冻疮,那风跟刀子似的,刮得人生疼,冻疮也都被寒气冻得开裂生脓。

我很喜欢读书认字,也很想要去学堂上学,但爹妈想要多生几个孩子,没有办法供我去上学。

我照顾着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长大,在我十六岁那年,因为我歌唱得好,所以有机会被选到了文艺团里去。

因为我没有文化,认不得字,刚去到团里的时候,没有几个人愿意跟我说话,我使尽了千方百计厚着脸皮去讨好他们,让他们叫我认字,写字,我很刻苦,很用功,这才慢慢的,能跟上战友们的脚步,开始跟他们有了共同话题。

我在团里,不仅学好了文化,还有幸能与当时的大明星同台演唱,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我,就是我这辈子,活得最为光彩的时候了。

等我退役回到家乡的时候,大家都夸我说,我给唐家长了脸,对得起祖宗,对得起生我养我的父母。

我感到很高兴,因为我成为了父母的骄傲。

爹妈找媒人,到王家去说亲,王家世代行医,当时在我们那儿,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

王家姑娘我也见过几次,皮肤白,个子娇小,笑起来温柔和善,加上家世又好,村里的汉子都想娶她回去当媳妇儿。

可是我不太满意她,因为她没有文化,在我的眼里,王家姑娘与所有长头发的姑娘家一样,都没有见识。

要学过了知识,有了文化,才会知其中的重要性和益处,但那时候我们村里,一个念过书的姑娘家都没有,所以我就遂了爹妈的心意,娶了王家姑娘为妻。

她虽然愚昧无知,但好在勤快贤惠,虽然经常因为一些小事上的意见不合而拌嘴吵架,但我还是满意她的;只可惜她不爱学认字儿,我教过她一些时日,她学了几个字便不想学了,说学来无用,妇道人家,就该学着如何打理好家务,做出美味的饭菜,好好服侍丈夫,好好照顾孩子。

我一直没有忍心告诉她,虽然打理好家务和相夫教子很不容易,也会很讨人喜欢,但我想要的,是一个能与我在精神上,有共鸣的妻子,并非是像她那样,连我在说什么,为何感叹,都不明白。

我装了大半辈子的糊涂,也不知道她到底晓不晓得?

曾经,我有一个儿子,小名叫二狗,因为二狗从小就很聪明,是个天才,他们说二狗还小,名字取得太大,容易折他的福,不好养活,所以我就给他取了个轻贱的小名。

二狗小的时候,最喜欢一个人跑到镇上去看电影,那个年代,没什么新鲜电影可以看,翻来覆去就是些什么《红楼梦》《梁祝》的,二狗好几次,看着看着,就在放映室里睡着了,他那时候身板瘦小,坐在椅子上,脚不沾地,整个人都被挡了个干净,有一次还险些被关在公社的放映室里头,幸亏当职的秋老弟检查时认出了他,才将他背回来。

二狗聪明是聪明,就是有嗜睡的毛病,上初中那会儿,班里组织去市里旅游,回来的时候,二狗班主任跟我说,他一个人躺在公园的交椅上睡着了,幸好因为他长得帅,在大巴车上时,老师一眼就发现二狗不见了,又马上回头去寻他,找着他的时候,他睡得正香,叫了好几声才醒过来。

那是我第一次动手打二狗,因为我实在是太生气了,如果老师没有发现他不见了,二狗是不是就要因此走丢在市里,再也找不回来了?

现在想想,如果二狗在那个时候走丢了,兴许对唐家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长大后的二狗,变得越来越叛逆狷狂,到最后,就成了个冷血无情的厌世之人,有家不归,成日里干些违法乱纪的龌龊勾当,不仅成了监狱里的常客,更是成了镇上所有人口中杀人不眨眼又十恶不赦的暴徒。

他还是我那个乖巧懂事的儿子吗?我不知道。

我自问这一生没有做过亏心事,对二狗也是百般宠爱,为什么我的儿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