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人小说网 > 魔临 > 第三十章 马蹄北去人南望

第三十章 马蹄北去人南望

眼下大燕,甚至加上荒漠和乾国,敢这般落镇北侯面子的,其实也就两个人。

一个是燕皇,这个和李梁亭自小打架抢鸡腿一起长大的皇帝陛下;

另一个,就是田无镜。

虽说田无镜年纪小一些,但对这位和自己齐名的南侯,李梁亭心里也是服气的,至少,大家是能够坐在一张桌面上喝酒说话的,自然也就能开开你的玩笑。

镇北侯就觉得自己挥舞了半天铁锹,挖动着人家的墙角,

一锹又一锹,

终于挖开了,

结果扒开土一看,

居然是自己的这张老脸!

“末将知罪,末将再也不敢了!”

郑凡双手放在身体两侧跪在地上很是诚恳地说道。

身为穿越者,这么怂,确实有点丢穿越者的脸面。

但郑凡深知其中的缘由,又是面对田无镜,郑守备从一开始,就决定怂到底。

“下去吧,后日正午,集你本部兵马于南望城听调。”

“末将遵命!”

“嗯。”

“末将告退!”

郑凡将“福袋”留在了原地,自己起身退出了大帐。

镇北侯瞪了一眼靖南侯,没好气道:

“你早知道他手上有那乾国王爷的人头是不?”

靖南侯点点头,

“乾国虽然没声张,但福王病死在绵州城的日子,正好在郑凡攻打绵州城后不久。”

“嘿,我说,好歹我也是看着你长大的,你就这么戏弄我?”

靖南侯摇摇头,道:

“小时候,倒是被你打过几次。”

“嘿,别,别,我年纪大了,你正值壮年,老子不和你打!”

靖南侯没说话。

“你也别记恨那事儿啊,当初我只是陪陛下去你们田家翻墙想看看他未来的太子妃长啥样,你这小子非要出来抓贼,你不是讨打是什么。”

说自己讨打,靖南侯居然一点都没生气,

他的嘴角,

甚至露出了微笑,

因为他想到了记忆里,那时的家。

………

刚走到外面,寒风一吹,这才感觉到自己后背一阵冰凉,才知道先前在大帐内已经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吃一堑长一智吧,自己不能再小觑天下英雄了,一些原则性的错误,还是别再犯了,哪怕因此折点本钱。

毕竟,折了点本钱,还能有希望东山再起,要是直接被抄家了,那就没得玩儿了。

“郑守备,小心风寒。”

青霜开口道。

郑凡像是没听懂一样,拱手道:

“多谢大人提醒。”

身边,李富胜则笑笑,道:

“先前那个,真是乾国王爷的脑袋?”

“回禀大人,确实是。”

郑凡都是喊大人,没有在前面加姓。

其实,李富胜原本姓郭,入了家丁后,改了“李”,但这只是官面上姓李,平日里,其实还是以“郭”或者“老郭”称呼。

自己家里,也是能大大方方地供奉自家郭家先人牌位的。

一个时代,一个时期,总有一个时期的风气习俗。

燕人和蛮族干架干了几百年,几乎可以说是燕国刚成立,甚至姬家还没称帝前,就在和蛮人干了。

打了这么久,有些东西,自然也就开始互相影响起来。

蛮人一步步地从燕人身上学到了“体制”和“改革”,王庭当初之所以能够一步步收拢权力达到整合荒漠的高度,也正是因为几代蛮王学着燕人的方式进行了政治军事改革。

只不过后来发现实在是有些扛不住燕人了,就不敢再啃燕人这块硬骨头,转头跑去打西边,结果硬生生地浪过头,王庭精锐和黄金家族菁华近乎全部葬送,再被镇北侯府连消带打一百年,终于一蹶不振。

而燕国这边,从燕国军制上就能看出,一支王牌军,身边带着一大群大小军头子,跟蛮族打仗时王庭兵为主,发动四周部落自带口粮兵马助阵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而李家的改姓,和荒漠蛮族部落以自己部落名做姓氏也是如出一辙,若是自己的部落被灭了,残兵游勇想加入其他部落,就得改自己的姓氏,表示你的臣服,等之后,你要是还能东山再起,翅膀硬了脱离出去,自然可以重新恢复姓氏。

这就是燕人受蛮族风气的影响之一了。

李富胜这个名字,也就只有在官面上,比如朝廷的赏赐,或者上书时,会姓“李”,其余时候,你可以直接用原姓。

也因此,之前郑凡瞎编自己爷爷郑芝龙自己老爹郑成功,还没能让许胖胖起疑,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倒是有点运道。”李富胜笑了笑,“可为何今日才呈交上来?”

“回禀大人,这人头,在路上耽搁了一段时间,也是今早才送回来。”

“嗯。”李富胜这话其实是帮自家侯爷问的。

他和青霜坐在大帐外,里头说的话本就不会逃出他们的耳朵,外加这种武者,品级高上去之后,“耳聪目明”这是自然而然的。

换句话来说,哪怕先前自己和两位侯爷在说悄悄话,门外的这两位若是想听,那也肯定是能听到的。

李富胜站起身,他明明穿着甲胄,只是这甲胄有些肥大,外加仔细一看,还能看见甲胄内侧竟然缝制着皮裘。

卧槽,

郑守备两世为人,还是第一次看见甲胄里面加保暖层的,这又不是棉甲而是精甲,里头再缝上这个,给人一种极度不伦不类的感觉。

李富胜双手就插在自己甲胄里,起身后,微微弓着腰,像是个闲散懒汉。

“郑守备,这次南下,我镇留了一半在北边,你这一部,不出意外,应该是归于我镇辖制。”

“这是末将之幸!”

李富胜点点头,道:

“大半辈子都丢在北边了,这还是某第一次到南边来,郑守备,带某去尹城转转。”

给自己上司去做导游,郑凡是愿意的,不出意外,自己接下来就得归于他的帐下打仗。

也因此,郑凡也不说什么自己其实也是北边人这种屁话了。

郑凡出来了,阿铭在营寨外等着,见郑凡身边跟着一起出来的李富胜,阿铭就没贴上来,也是以带过来的那三十骑翠柳堡骑士也别跟过来。

只是稍微地一看,阿铭就能瞧出很多门道,也清楚,拍马屁这种事儿,还是两个人私下里更为合适。

一个拍得可以更没节操,一个可以更为享受,皆大欢喜。

魔王,毕竟是魔王,虽然实力远远没恢复,但意识上,依旧是出类拔萃。

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有时候,看似某个人对某方面有些欠缺,其实不过是懒得去照顾那里罢了;

就算是樊力,谁又真敢当他是个傻子?

见李富胜没骑马,郑凡自然也就没骑马,二人是步行出去的。

军寨就在尹城城郊,几乎就是贴着的,所以出了营门也没走多久,就到了尹城城下。

李富胜抬起头,看着这座城墙以及喧闹的城门口,不禁道:

“此城之规模,不下图满城,但烟火气息味道,却比图满城浓厚多了。”

“大人,银浪郡最高也最热闹的城,不是尹城,而是南望城。”

“后日正好要经过的,只可惜,估计是没机会进去瞅瞅了。”

郑凡则道:

“大人,乾国的花花城池,只会比南望城更好看。”

论享受,

论艺术,

论建筑,

论审美,

乾人可以说是完爆了燕国的这帮世世代代的大老粗。

“侯爷说得没错,郑守备说话,确实好听。”

“额……”

“侯爷还说过,就算只是将郑守备留在帐中陪着说说话,给一个参将位,也是值得的。”

“末将自小在市井里厮混,家里以前更是开酒楼的,不会说话,这生意可做不下去。”

李富胜点点头,道:

“唉,某年轻那会儿也挺会说话的。”

郑凡发现这位李富胜总兵一直在占自己便宜,

几次了,

一直在说自己和他很像,

要不是知道自己是肉身穿越而不是魂穿,

郑凡都得怀疑自己是不是人李富胜的私生子了。

不过,李富胜接下来的一句话,让郑凡意识到自己想多了:

“后来,杀的人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懒得说话了。”

“大人为国御蛮,劳苦功高,自然…………”

“不,我只是喜欢听惨叫声。”

“…………”郑凡。

入城时,尹城守城卒看见郑凡和李富胜穿着甲胄,也就没做过多阻拦。

“大人,今天我们吃点儿好的?”

镇北侯府的伙食,郑凡是见识过的。

李富胜深吸一口气,点点头,到:

“自然!”

随即,李富胜伸手拍了拍郑凡的肩膀,道:

“你,很好。”

这个语气,这个动作,颇有一种太君鬼子拍良民的感觉。

当然,郑凡清楚,这是李富胜太高兴了,所以在表达上,有些过去激烈。

郑凡选了一个看起来很高档的馆子,二人进来时,掌柜的亲自出来迎接,领着郑凡和李富胜去了二楼的雅座。

“二位军爷,今儿个这顿饭,小老儿我包了,二位吃好喝好后,多杀点儿乾崽子。”

老掌柜的很上路子,不过又委屈巴巴道:

“这事儿,二位军爷可出去可千万别说啊。”

城门外大营里那么多镇北军将士,要都来他这里吃饭,他这点儿身家可真担不起。

“做生意是做生意,该多少银子就多少银子,我们有军令,不得吃白食,老掌柜若是有心,吩咐下去菜式做得精细点儿就行,酒就不要上了。”

“是,是,是,小老儿亲自去后厨盯着。”

老掌柜走后,郑凡拿起茶壶给李富胜和自己都倒了一杯茶。

“某打仗,杀戮过重,这一点,劳烦郑守备日后上了战场,多多提醒。”

“额………”

“某说话,不喜欢拐弯抹角。”

“末将明白了。”

这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杀戮狂。

看来,那些关于他的传闻,并非是空穴来风。

“其实,在某看来,乾人胆气不足,杀得他们怕了,杀得他们胆寒了,他们自然也就臣服了。”

李富胜用手抓了一把桌上的一盘先上来的花生一边剥着一边说道。

郑凡明白了,李富胜之所以让自己带他出来,是为了这个事。

一般喜欢杀戮的人,性格里,都有着属于他的偏执一面。

这类人,郑凡熟悉啊,自家堡寨里七个魔王,要不是自己压着,各个都是喜好杀人为乐的变态。

李富胜知道自己的性格缺陷,同时对一些东西,比如大方针,又有些不解,外加一些话,在军营里又不方便说,他也不好意思拉下自己这张总兵官的脸让自己同僚知道自个儿居然向一个小小守备在请教。

所以,这才将郑凡喊出来“逛街”。

“大人,其实您的看法不错,是人,都会怕死,杀得多了,杀得狠了,肯定会怕!”

“你也这般认为?”

“对的。”

李富胜端起茶杯,和郑凡碰了一下杯子,二人以茶代酒先干了。

镇北军拔营时,从镇北侯到下面普通士卒,都不准饮酒。

李富胜放下了茶杯,恰好,这时俩店小二端上了四盘冷菜,李富胜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牛肉送入嘴里,一边咀嚼一边道:

“没猜错的话,你下面应该要说但是了。”

“大人英明。”

“和我,不要说这些拍马屁的话,我这里,笨。”

李富胜伸出手指戳了戳自己的脑袋,

“我这人,除了喜欢杀人灭族之外,其实还挺好说话的。”

“…………”郑凡。

“既然喊你一起出来,就是想找个人问道问道,侯爷说过,你这小子不光说话好听,眼光也不错的,我就觉得,你应该能给我讲讲这些道理。”

“大人,您以前杀的是蛮族。”

“嗯?乾人难不成比蛮族更难杀?”

“这当然不是,蛮族再怎么衰败下去,乾人和他们还是不能比的,问题是,蛮族虽然号称一族,但他们却是一个个部落,分散得很厉害。”

李富胜又夹起一块冷切鸭肉,道:“继续说。”

“所以,在荒漠,大人您可以通过灭一个或者两个以及三个,去震慑十多个二十多个蛮族部落不要异动,不要试图挑战镇北侯府的威严。

但在乾国,不行。”

“为何?”

“因为乾国太大了,乾国的人口,也比我们大燕多多了。”

“多杀一会儿就是了。”

“但要想一直杀下去,得杀很久,杀,当然是要杀,但不是为了杀而杀,我想,无论是陛下还是侯爷,之所以想打乾国,并非是想要掠夺乾国一把,而是想将乾国的疆域纳入我大燕的版图之中,将乾国的人口,变成我燕人。”

“嗯。”

“所以,在打下这片疆域之后,这块疆域之中的乾人,其实已经变成燕人了,对待自己人,再乱杀的话,就不值当了。”

“我还是有些迷糊。”

“单纯靠杀戮,确实能解决很多问题,但只是短时间内的解决问题,甚至,可以说是将问题拖延到了后面。

侯爷年纪不小了。”

李富胜瞥了郑凡一眼,道:

“你倒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是的。”

“嗯,说真话好,你继续说。”

“不光是侯爷,陛下的年纪也不小了,甚至,大人您的年纪,其实也早就不算年轻了,您能杀,能打仗,但等您百年之后呢?”

“我死后,不还有年轻一辈么?”

“不一样,大家成长环境不同,所面对的问题也不同,最重要的是,把希望寄托在后辈身上,本身就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做法。”

因为按照国家和一个朝代的规律,开国的或者中兴的君臣往往是最牛逼的,然后就开始进入一代不如一代的循环。

“脑子疼。”

李富胜摇摇头。

“我们要杀人,打仗,不杀人是不可能的,但得讲究个做法,不能单纯地图畅快。”

“行吧,等进入乾国后,你跟着我,必要时,你要拦着我,我觉得,比起蛮族人,我更不喜欢乾人。”

“是,末将遵命。”

其实,郑凡自己也没讲明白,他不是很适合这类讲解的场合,只能根据自己上辈子的一些历史知识来笼统地说说。

上辈子熟悉的历史中,少民入主中原的王朝有不少,但那些只知道拿刀子砍人的很快就被雨打风吹去。

能够延续长时间的,都是懂得放下身段,拉拢其他阶层进行分化统治的。

不过,郑凡倒是不担心燕国会出这种问题,因为燕人不是蛮族,也不是什么茹毛饮血的野人,燕国对乾国的战争,更像是春秋战国时的兼并吧。

按照瞎子的说法,他觉得,燕国更像是“秦国”,一是在气象上太像了,二则是,燕国最好“二世而亡”,否则要真是铁箍一桶万年青,那自己等人岂不是得当一辈子的顺民?

另外,既然李富胜在烦恼这个问题,想来也是军队上层,应该是两位侯爷,已经对接下来的战事下达了类似的指令。

而习惯且喜欢杀戮的李富胜则是重点敲打对象。

很快,热菜上来了,菜式都很精致,李富胜吃得很满意,而且最后还进行了光盘行动,每个菜盘子都拿馒头蘸了汤汁吃下去了,绝不浪费。

郑守备也只得跟着一起拿馒头蘸着吃。

吃饱后,郑凡去结了账,郑凡还是没带银子的习惯,但将自己怀里的一块玉佩押这儿了,说下次来吃饭时一起结账赎买。

这块玉佩只是个小玩意儿,值不少钱,但也没什么特殊的作用。

接下来,郑凡就陪着李富胜又回到了军寨,在军寨门口,李富胜看向郑凡,道:

“你部下,还缺什么么?”

“额,现在不缺什么。”

“要是缺什么,去跟许文祖要。”

“多谢大人。”

“后日你部就直接并入我镇吧,咱北军军令严格。”

“末将明白,不过,末将还有事想问一下大人以方便今日回去后做好准备。”

“你问吧。”

“后日,我们是直接入乾?”

如果只是集合,操练,阅兵,或者镇北侯靖南侯讲讲话,那无所谓。

如果要直接入乾真正开战了,那要准备的东西可就多了去了。

“呵呵,入乾。”

“末将明白了。”

“行了,这次你请了,下次我请你。”

“大人您客气了。”

“客气什么,你既然是北军出身的,想来也清楚,咱北军,倒是不缺军饷。”

说着,

李富胜摸了摸自己的嘴巴,

叹了口气,

道:

“就是太缺油水儿了。”

瞧出来了,从镇北侯到下面的这些总兵,全特么的是吃货……

瞧着李富胜又是双手插甲胄里像是懒汉一样踏着外八步走入军寨后,郑凡转身,主动和阿铭他们靠近了。

“都吃了么?”郑凡问道。

没问阿铭,阿铭现在日子过得很舒服,堡寨冰窖里可是存了不少鲜血。

“大人,我们都吃了干粮。”

“嗯,那就回去吧。”

郑凡翻身上马,一旁的阿铭则开口问道:

“那位,是什么官儿?”

“镇北军的总兵。”

镇北军共分六镇,有七大总兵。

总兵和总兵,地位差距也是最大的,比如李富胜如果站在许文祖面前,许胖胖可是得行礼的。

官职都一样,但含金量不同。

“我们翠柳堡后天要并入他麾下,入乾。”

“要开战了?”

其实,战争早开始了,这几个月,燕乾边境线上打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但大家又都清楚,只要镇北军或者靖南军没有真的南下,这战争的大幕,其实还不算真的拉开。

“嗯。”

“怎么个打法?”

“不知道。”

“那主上和那位总兵去城里?”

“就吃了个饭,哦,对了,差点忘了,你回去后去问一下瞎子,就问他,靠单纯地杀戮为什么不能完美地解决乾国问题,需要辅助哪些手段。”

“嗯?”

其实,这个问题,是个人,都能说一些门道来,无论是从政治上还是从人道主义上,但郑凡对自己先前的回答,并不是很满意。

“还有,让瞎子把答案写得有趣点儿,诙谐点儿,易懂点儿。”

“还要写下来?”

“嗯,再提醒一下,看的人文化程度不高,不要弄什么之乎者也的。”

自己麾下的七个魔王,各个都有才能,如果有巨人的肩膀可以站,傻子才不站。

“属下明白了。”

郑凡点点头,咳嗽了一声,道:

“回去吧,把消息通知一下,要做的其他准备,还有很多呢。”

一行人直接南下,回翠柳堡。

快到黄昏时,伴随着郑凡带回来的消息,整个翠柳堡瞬间进入了一种喧闹的筹备工作之中。

军粮、草料的准备,帐篷等各项物资的准备,箭矢等战场消耗品的准备,包括药物的准备,等等等。

其实,郑凡大可以直接就带着人马跟大军汇合就是了,南望城那里存着从大燕门阀那里搜刮来的海量粮草,大军吃啥用啥,自己也吃啥用啥。

但这毕竟是出去打仗,不是去公费旅游。

而且,郑凡有预感,和自己前两次晚上出去偷一把鸡就遛完全不同,所以,既然有这个条件,那就把自己给照顾好。

院子里,樊力正在试穿甲胄。

樊力的块头本来就大,按照薛三的说法,身上涂一层漆就可以去cos浩克了。

也因此,樊力的甲胄也是特制的,从头盔到护腕,整个一个大铁罐头。

但樊力反正力气大,也不觉得累赘;

其他魔王,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特殊能力呈现了,樊力除了力气大,好像没其他的体现?

当然了,在战场上,一个体格庞大的大力士,真的很管用。

薛三的甲胄是迷你型,当然了,他的甲胄不常穿,视情况而定,毕竟有时候穿甲胄反而会影响他的速度。

其他人,包括四娘在内,都是和郑凡同款甲胄。

有了上次在绵州城差点被射成刺猬的经历后,大家现在都学乖了,也都开始变怂了。

因为战场上真的就是说不准一道流矢,你的命就没了。

“可惜了,就是不知道是怎样的布置。”瞎子有些惋惜道:“否则也能针对性地做一些准备。”

“几十万人的战场,你准备得再多也没什么用。”梁程开口道。

瞎子点点头,行,谁叫自己不会打仗呢,你有经验,你说得对。

“都拾掇拾掇吧,能带上的,都带上,但也不要带太多,一人两匹马反正,咱们也不用带什么辎重马车了。”

家底儿,都掏干净。

小六子给翠柳堡投入了这么多,其实就是为了这一举,就是希望郑凡能够通过军功攀升起来,到最后,不说帮自己争位了,夺嫡失败后,郑凡拉自己一把,有时候站出来表个态,就能保下自己的命。

“大家再上下检查一下。”

“是,主上。”

“是,主上!”

………

黑色的“李”字旗,出现在了南望城外。

城墙上,许文祖热泪盈眶。

在其身边,站着不少银浪郡的大小军头子,大家在今日,都聚集在了南望城,观望着这大燕第一等的军威声势!

都是在军伍里厮混出来的老丘八,当然清楚眼前这片整齐有序的黑色海洋,这压抑到似乎连风都被强行静止的军势,到底意味着什么。

这才是,真正的强军!

一个军镇一个军镇的镇北军骑士依次落入南望城东门的校场空地上,南望城附近聚拢了大量的百姓,和尹城外相似的一幕出现了。

只不过,在尹城外,是镇北军刚刚进入,且驻扎休整了两日,这一次,则是军队在正式开拔,这种肃杀之气,已经足以让百姓们“秩序”起来。

没人敢放肆的欢呼,也没人敢上前冲撞军阵,大家都只是安静地看着,望着。

郑凡率领翠柳堡两千五百骑静候在一侧,默默地看着这雄浑的军伍骑士从面前连绵不绝地过去。

六个魔王,全都骑马位于郑凡身后。

瞎子用精神力使得大家的“内心活动”被勾连到了一起。

“主上,没有攻城器械!”

没有任何的攻城器械,

云梯?没有。

冲车?没有。

投石机?没有。

但凡你能想到的古代可以用来攻城的装备,一个都没有。

“偷袭么?”阿铭猜测道。

“偷袭?”梁程则回应道,“看看四周,这么多的百姓,你知道里面藏了多少乾国的内奸?”

郑凡也在心里道:

“这么庞大的军队调动,是不可能遮掩得住的。”

军队一过万,除非是在山沟沟里,否则在平原上,想遮掩住行踪,近乎是不可能的事。

而且看样子,镇北军并没有打算遮掩。

“靖南军也开来了。”瞎子北提醒道。

靖南军的军伍也开始过去,靖南军和镇北军的军伍,其实很好区分。

其实,靖南军军伍比镇北军更为整齐,更注意细节,已经很有那种后世方阵的味道了。

这也可以看出来靖南侯治军多么严谨,田无镜掌靖南军超过十年,早就将自己的意志灌输进了这支军队。

而镇北军,整齐倒也算整齐,但并不是很注重这种细节,然而,他们甲胄上的一道道新老痕迹,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杀气,其实给人的压迫感更为强烈。

这是一支在荒漠上,和蛮族厮杀了百年的军队。

他们之中很多人,祖父就穿这一身甲胄和蛮人厮杀,父亲也是这般,他们自己,也是如此。

燕人在一百年前,将一把刀,放在了荒漠边境,用蛮人的血,锻造了百年!

如今,这一把刀被举起,将要斩向南边的敌人。

“不是,这到底打算怎么打仗?”瞎子北感觉有些荒谬,“靖南军也出动的话,谁来守家?”

郑凡也同样无比疑惑,他虽然还处于学习打仗的阶段,但也清楚,打仗从来都不是举起刀“兄弟们和我一起冲啊”,然后大家一股脑地高呼“乌拉”就压了上去。

这不是军队的战斗方式,这是山贼土匪的套路。

但眼下,很显然,南下的镇北军和靖南军,这都是要往外调的架势。

要知道,靖南军的五万后营已经被调往了帝国的东部防御晋国去了,燕京的禁军,一大半被大皇子带去了北封郡帮助防备蛮族趁机作乱,剩余的部分,也被派往了东部提防晋国。

也就是说,这场仗如果要将南下的镇北军和靖南军都调出去,

银浪郡边境上,就只剩下了许胖胖他们这些四五万杂牌军。

然后,

许胖胖他们身后,一直到燕京,都是一路坦途,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算得上是成建制的军队了。

“主上,看他们马鞍边袋子上挂着的,好像是炒面,或者是馕。”

梁程提醒道。

郑凡闻言,看过去,果然发现了。

无论是镇北军还是靖南军,他们马匹上挂着的袋子,都鼓鼓囊囊的。

炒面这种东西,并不是翠柳堡独创的军队口粮,古代人的智慧真的不低,但很多时候,他们只能局限于现有的条件,尤其是在打仗时,士兵的口粮本就是一种极大的负担,至于吃好以及有营养地吃,那真是太奢侈的一件事了。

能让士兵吃个半饱,都算是很不错的待遇了。

前几个月,乾国的堡寨戍卒可都还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

“是许文祖做的,居然没透出一点消息。”瞎子北猜测道。

能够在短时间内,有足够的粮食以及足够的人手,去为大军制作这么多的随军口粮,整个银浪郡,也就许文祖有这个能力去办。

这绝对不是一件小事,哪怕你有足够的粮食,但你还需要动用大量的人手,就这样,依旧一点风声都没传出来。

你当然可以说,这是因为小六子的商队人手打探这种消息本就是门外汉,但你也必须得承认,许文祖在这件事上,办得足够漂亮。

这个胖子,确实是个有手段也有手腕的。

忽然间,郑凡想通了一件事,那就是为何前些日子许文祖要调集五大总兵集结兵力要去干一场,可能,他已经清楚了,自己再不动手,他这个总兵官之上半个封疆大吏的位置,就很难再坐实。

因为,一旦镇北军和靖南军加入了战争,还需要他们这些杂牌军做什么?

“吼!”

这时,

一声貔兽的低吼传来。

郑凡转移视线看过去,看见了一身鎏金甲胄的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