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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不明事

若说前世的李芳景有理由成为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那么今生今世他则可以说完全没有理由去做一个坏人!毫无根据!

前世的李芳景还叫李鸦,是一个贫苦的少年,幼年时候目睹了爹爹被人活活打死的惨状,有次在内心深处埋下了深沉的阴影,长大以后也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忿恨——他恨那些人,也恨这世道不公。

自然而然的,她宋清光也成为了李芳景恨的人之一——她袖手旁观,坐视不理,使得惨剧有了发生的可能性。

小芳景从小目睹了人间惨状,情感扭曲,长大以后又疯狂找人报复,享受的就是打倒这帮欺负自己的人的快乐——他无助时,有人偏偏要踩一脚,那么他得势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都不要好过。

前世,他有充分的理由。

而今生嘛——则没有了。

他的父亲还健在,一直陪着他。清光看到李芳景的父亲李杨是个善良的男人,虽然贫穷没有能力,不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但却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给了孩子最好的照顾,也尽可能的将善良与善念交给了儿子李芳景——李芳景长大至今,可以说很好的继承了父亲的品德——现在跟着玄石等人学了点武功,可以自保,但从来不张扬,不欺负人,与前世冷血的杀手不一样,现在他是个充满了善良念想的好人。

再者,他还有善良的姐姐梧桐陪伴——梧桐也是品德很好的人。

身边的人都很好。

李芳景没有必要去犯事。

清光还是不信。

又问道:“你果真看见了?亲眼所见?没有半句假话?”

“你看到什么了?你亲眼看到他——把人给害死了?”

李林战战兢兢说道:“是——”

“真的?”

“不可能!”清光再也坐不住了——她不敢相信命运会给她这么大的一个玩笑——过了这么多年,少了那么多的磨折,李芳景还没有变好吗,还会成为一个无情的杀手吗?这次害了别人,是否那个人应当是自己,只不过别人替自己挡了灾祸?

李芳景能害死一个人,就能害死第二个,第三个……她也会有危险了,毕竟前世是冤家,是仇家,她原本想遗忘掉的记忆死灰复燃,她心惊胆战,说不出一句平静的话。

她后怕——她与李芳景相处了那么多年,还活着,不容易!

她害怕——如果李芳景害死了人,万一逃了出来,还要害人,这个人会不会是自己呢?都说人是有记忆的,这种记忆包括以前的,别是那些记忆也在李芳景的脑子里!

李林说道:“我们早早起来去邻近的庄子,然后那边突然下了大雨,我们只看着这边天气晴朗就没有带伞,被淋了个正好,没奈何只能挨家挨户去敲门,希望有人能够收留我们。但敲了半天也没有人给我们开门。我们只好躲在一个破凉亭下,浑身湿透,正好过来一个姑娘,那姑娘见我们可怜,便把我们带到她家里——她是他们庄子一户大富人家的侍女,把我们带到门房歇息。我肚子饿了,便出去问府里的下人们要点吃的,与那些下人相谈甚欢,小姐您也知道我这个人一说起话来就喜欢吹牛,别人越捧我我便越喜欢说——”

“那些人也跟我投脾气,我们就越说越开心,那雨一直下到晌午,才略微停下。我见雨小了,便与那些下人们告辞,准备叫上芳景与李大伯一起离开,谁知道到了门房,就见一堆人围着,不让进,说是李芳景害死了他们府上的金环——就是那个好心带我们来的姑娘。”

“我不信——李大伯也过来了,听说儿子芳景害死了人,也不相信,那府中的人带我们去看了金环的尸身,一把短匕直插心口窝,倒在花园内,被雨水泡着——那短匕正是李芳景随身带着用来防身的。”

“又问了李大伯,李大伯说李芳景确实跟着那姑娘出去了……再没有回来。最后在后门处找到了李芳景,只见他上下一身新,还拿着一个包袱,正要离开——那府中的人将李芳景抓住了,看他的衣服乃是府中的衣服,所拿着的包袱乃是府中所有,里面还有一对玉镯,值不少钱……证据确凿——李芳景他……他……害死了人了!现在已经被抓到官府去了,择日开审!李大伯要跟儿子一起,也被抓了进去,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了!”

“我害怕极了,怕他们也把我抓住,那样就没人来报信了,便赶紧说与他们只是半路相逢,并不认识,看着没人注意我,才溜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