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 白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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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就到死林的地界了。”李怒白说,“就在这分开吧。”
姜诩一愣,“师兄你这就要离开?为什么不在死林多待几天啊。”
李怒白已经在路边停下了车,“我弟弟还在苏前辈那里疗伤,我不去看看总觉得不太安心,当然,我不是质疑苏前辈的手段,我只是有点担心我弟弟。”
姜诩点点头表示理解,“那师兄一路小心,哦对了,记得帮我跟苏大哥带句话,就说姜老弟想他了。”
李怒白对这个辈分有些错愕,但还是答应了下来,“好,一定带到,如果没什么很重要的事的话,就不要出死林了,在里面当个普通人吧。”
姜诩牵着白秋雨的手,笑容和熙,“当然,就在里面当一个普通人,不出去了,师兄你有空一定要带着弟弟来玩啊。”
李怒白看着笑容阳光的姜诩,情不自禁也跟着微笑,“好,有空就带他来玩,他轰了你一炮,还没让他跟你赔罪呢。”
姜诩哈哈大笑,“好,说定了,有空带着弟弟来玩,我就不送师兄了,路上珍重。”
“你也珍重。”李怒白说。
分道扬镳后,姜诩握住白秋雨的手,突然有种名为近乡情怯的感觉在他心底萌生。
“我有点害怕怎么办。”姜诩轻声的说。
白秋雨白了他一眼,“你第一次来死林的时候不是挺嚣张的吗?我问你怎么进来的,你说一路杀进来的。”
姜诩愤懑不已,“那能怪我吗,我过去问那个小姑娘认不认识一个人,她说认识,让我靠近点,我过去她就朝我心脏来一刀,那能怪我?!”
白秋雨噗嗤一笑,“这次为什么害怕啊?”
姜诩突然变得胆怯,“怕见丈母娘呗,说到底还是有点心虚,把人家姑娘拐跑了。”
“唉……”旁边传来一阵幽幽地叹息声,姜诩这才想起来,自己的老丈人好像跟着自己走了快一路了,自己也没有多心虚……
秦有成走到姜诩旁边,愁容满面的点了根烟,“我也害怕啊。”
姜诩脸色古怪,“你怕什么。”
秦有成吞云吐雾,看着不远处若隐若现的绿洲,眉宇间始终有着一丝忧伤。
不过这种忧伤和酒馆失忆时的忧伤不是同一种情感。
失忆那时的忧伤是一种迷茫的感觉,好像这个世界都抛弃了他,孤苦的像个流浪的狗,走到哪都会被人踢一脚,只能自己蜷缩在角落里,不去看那些冷眼对他的人。
而这时候的忧伤就像是经历了中年危机的男人,满脸都写着“加班压力好大老婆怎么又家暴我女儿不理我跟小混混早恋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地球什么时候爆炸”。
“诸葛臻,你跟秋雨先进去吧,我和秦老哥在外面待一晚上就回去。”姜诩从秦有成手里接过一根烟,神色同样忧伤。
白秋雨呆呆的看着这两个吞云吐雾的男人——其中一个还不会抽烟,被呛的眼泪横流。
“我说,你们至于吗?”白秋雨问。
秦有成露出一种你还小你不懂的神色看着白秋雨,“你先进去吧,我跟姜老弟在外面待一晚上,平静一下心就回去。”
白秋雨嘴角抽搐,“行,不过你们回去之后最好把那该死的辈分排清楚。”
木乃伊站在白秋雨身后半个身位的位置,“姜哥放心,我肯定保护好嫂子。”
姜诩摆摆手,“那这几里地的路程就拜托你了。”
等到二人的身影渺小到看不见的时候,姜诩掐灭烟头,“老哥你有什么事要跟我说吗?”
秦有成抽完一根又点了一根,眼神询问姜诩还要不要再来一根,姜诩一脸后怕的后退一步,使劲摇了摇头。
“是啊,”秦有成把抽出来的烟塞回到烟盒里,“都走到这一步了,说不想回去也来不及了。”
“其实这一路上我一直在纠结,一直在想,真的要去找她吗?”秦有成逐渐平静了下来,看着夕阳逐渐沉下去,语气也逐渐低沉。
“我对不起小柔。”
“故事有点长,你想听吗?”
姜诩捡了点柴火回来,堆出篝火后说,“你想说就说吧,说出来起码还能好受点,压在心里很久了吧?”
秦有成点点头,把烟扔进了篝火里,背靠着树仰望天空。
“当年我还是个小伙子的时候,是个四处闯荡的游侠,难听点讲就是无业游民,不过有几家规模不算小的猎人团邀请我入团,我都没去,我觉得那里不是什么好地方,一旦进去就会被束缚。”
“本来我的人生就应该是平淡的过去,最后在一个没人注意的角落安静的死去,因为我的出身本就不好,是在联邦城的贫民窟出生的。母亲生下我的那天就去世了,父亲是个酒鬼,也喜欢赌,每次赌输了就要让我去弄钱给他买酒,弄不来就打我。”
“所以我在一天晚上偷偷溜走了,那个时候我误入了联邦主城,看着商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 车水马龙的街道,打扮的光鲜亮丽的人们,我在想,原来这就是我每天都隔岸观望的世界吗?”
“我那个时候不懂事,刮了一辆很贵的车。”秦有成想了想,“车的型号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他们的管家走过来给我看维修账单,纸上的那笔钱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我甚至不知道要怎么数那一串字符。”
“我没钱,就只能给人家打工,因为在贫民窟长大的,所以我当时还是蛮有力气的,就给他家当力工。管家每个月都会过来找我要一笔钱,我也没在意,管吃管住,我又用不到钱,给他就给他了。”
“直到有一天,管家带了一个女孩过来,对我说,我刮坏的车是她最喜欢的,我在她不在家的时间里刮坏了她的车,她一定要看看那人长什么样。”
“我当时很自卑,也很害怕。”秦有成从地上薅了一把草,“她当时很慑人你知道吗,一个穷小子,看到天使一样的女孩降临到你面前,你用尽力量都不敢抬头看她一眼,因为你的身份就是下等人,你看她一眼都是对天使的亵渎。”
“但是她没有很生气的样子,只是对管家说,算了,坏就坏了,她换一辆就是。”秦有成的眼里出现些许光亮,“然后我就成为了她的保镖,换下肮脏的汗衫,套上了昂贵的保镖西装。”
“我穿着西装照镜子,心中开心坏了,原来我也能成为联邦城里的上等人。”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逐渐发现这个大户人家的千金过的生活,好像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快乐。”
“她每天有固定的时间要去练琴,练剑,读书,只有一小部分时间属于她自己。”
“突然有一天,她看着我说,我们走吧,离开这里,去别的城市生活。”
秦有成的声音逐渐变轻,“我哪敢同意啊,跟她说,别啊,起码等小姐你找到了意中人,嫁过去就好了。”
“她跟我说,她喜欢我,我们私奔
姜诩一愣,“师兄你这就要离开?为什么不在死林多待几天啊。”
李怒白已经在路边停下了车,“我弟弟还在苏前辈那里疗伤,我不去看看总觉得不太安心,当然,我不是质疑苏前辈的手段,我只是有点担心我弟弟。”
姜诩点点头表示理解,“那师兄一路小心,哦对了,记得帮我跟苏大哥带句话,就说姜老弟想他了。”
李怒白对这个辈分有些错愕,但还是答应了下来,“好,一定带到,如果没什么很重要的事的话,就不要出死林了,在里面当个普通人吧。”
姜诩牵着白秋雨的手,笑容和熙,“当然,就在里面当一个普通人,不出去了,师兄你有空一定要带着弟弟来玩啊。”
李怒白看着笑容阳光的姜诩,情不自禁也跟着微笑,“好,有空就带他来玩,他轰了你一炮,还没让他跟你赔罪呢。”
姜诩哈哈大笑,“好,说定了,有空带着弟弟来玩,我就不送师兄了,路上珍重。”
“你也珍重。”李怒白说。
分道扬镳后,姜诩握住白秋雨的手,突然有种名为近乡情怯的感觉在他心底萌生。
“我有点害怕怎么办。”姜诩轻声的说。
白秋雨白了他一眼,“你第一次来死林的时候不是挺嚣张的吗?我问你怎么进来的,你说一路杀进来的。”
姜诩愤懑不已,“那能怪我吗,我过去问那个小姑娘认不认识一个人,她说认识,让我靠近点,我过去她就朝我心脏来一刀,那能怪我?!”
白秋雨噗嗤一笑,“这次为什么害怕啊?”
姜诩突然变得胆怯,“怕见丈母娘呗,说到底还是有点心虚,把人家姑娘拐跑了。”
“唉……”旁边传来一阵幽幽地叹息声,姜诩这才想起来,自己的老丈人好像跟着自己走了快一路了,自己也没有多心虚……
秦有成走到姜诩旁边,愁容满面的点了根烟,“我也害怕啊。”
姜诩脸色古怪,“你怕什么。”
秦有成吞云吐雾,看着不远处若隐若现的绿洲,眉宇间始终有着一丝忧伤。
不过这种忧伤和酒馆失忆时的忧伤不是同一种情感。
失忆那时的忧伤是一种迷茫的感觉,好像这个世界都抛弃了他,孤苦的像个流浪的狗,走到哪都会被人踢一脚,只能自己蜷缩在角落里,不去看那些冷眼对他的人。
而这时候的忧伤就像是经历了中年危机的男人,满脸都写着“加班压力好大老婆怎么又家暴我女儿不理我跟小混混早恋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地球什么时候爆炸”。
“诸葛臻,你跟秋雨先进去吧,我和秦老哥在外面待一晚上就回去。”姜诩从秦有成手里接过一根烟,神色同样忧伤。
白秋雨呆呆的看着这两个吞云吐雾的男人——其中一个还不会抽烟,被呛的眼泪横流。
“我说,你们至于吗?”白秋雨问。
秦有成露出一种你还小你不懂的神色看着白秋雨,“你先进去吧,我跟姜老弟在外面待一晚上,平静一下心就回去。”
白秋雨嘴角抽搐,“行,不过你们回去之后最好把那该死的辈分排清楚。”
木乃伊站在白秋雨身后半个身位的位置,“姜哥放心,我肯定保护好嫂子。”
姜诩摆摆手,“那这几里地的路程就拜托你了。”
等到二人的身影渺小到看不见的时候,姜诩掐灭烟头,“老哥你有什么事要跟我说吗?”
秦有成抽完一根又点了一根,眼神询问姜诩还要不要再来一根,姜诩一脸后怕的后退一步,使劲摇了摇头。
“是啊,”秦有成把抽出来的烟塞回到烟盒里,“都走到这一步了,说不想回去也来不及了。”
“其实这一路上我一直在纠结,一直在想,真的要去找她吗?”秦有成逐渐平静了下来,看着夕阳逐渐沉下去,语气也逐渐低沉。
“我对不起小柔。”
“故事有点长,你想听吗?”
姜诩捡了点柴火回来,堆出篝火后说,“你想说就说吧,说出来起码还能好受点,压在心里很久了吧?”
秦有成点点头,把烟扔进了篝火里,背靠着树仰望天空。
“当年我还是个小伙子的时候,是个四处闯荡的游侠,难听点讲就是无业游民,不过有几家规模不算小的猎人团邀请我入团,我都没去,我觉得那里不是什么好地方,一旦进去就会被束缚。”
“本来我的人生就应该是平淡的过去,最后在一个没人注意的角落安静的死去,因为我的出身本就不好,是在联邦城的贫民窟出生的。母亲生下我的那天就去世了,父亲是个酒鬼,也喜欢赌,每次赌输了就要让我去弄钱给他买酒,弄不来就打我。”
“所以我在一天晚上偷偷溜走了,那个时候我误入了联邦主城,看着商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 车水马龙的街道,打扮的光鲜亮丽的人们,我在想,原来这就是我每天都隔岸观望的世界吗?”
“我那个时候不懂事,刮了一辆很贵的车。”秦有成想了想,“车的型号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他们的管家走过来给我看维修账单,纸上的那笔钱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我甚至不知道要怎么数那一串字符。”
“我没钱,就只能给人家打工,因为在贫民窟长大的,所以我当时还是蛮有力气的,就给他家当力工。管家每个月都会过来找我要一笔钱,我也没在意,管吃管住,我又用不到钱,给他就给他了。”
“直到有一天,管家带了一个女孩过来,对我说,我刮坏的车是她最喜欢的,我在她不在家的时间里刮坏了她的车,她一定要看看那人长什么样。”
“我当时很自卑,也很害怕。”秦有成从地上薅了一把草,“她当时很慑人你知道吗,一个穷小子,看到天使一样的女孩降临到你面前,你用尽力量都不敢抬头看她一眼,因为你的身份就是下等人,你看她一眼都是对天使的亵渎。”
“但是她没有很生气的样子,只是对管家说,算了,坏就坏了,她换一辆就是。”秦有成的眼里出现些许光亮,“然后我就成为了她的保镖,换下肮脏的汗衫,套上了昂贵的保镖西装。”
“我穿着西装照镜子,心中开心坏了,原来我也能成为联邦城里的上等人。”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逐渐发现这个大户人家的千金过的生活,好像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快乐。”
“她每天有固定的时间要去练琴,练剑,读书,只有一小部分时间属于她自己。”
“突然有一天,她看着我说,我们走吧,离开这里,去别的城市生活。”
秦有成的声音逐渐变轻,“我哪敢同意啊,跟她说,别啊,起码等小姐你找到了意中人,嫁过去就好了。”
“她跟我说,她喜欢我,我们私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