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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陆承颐VS鹿忧「番外1:生日」

陆承颐和鹿忧结了婚,婚后第三年生了一对龙凤胎。

他嫌弃孩子太过麻烦,儿子扔给了老爷子,女儿扔给了鹿忧的父母,就是为了在家给坏女人过一个难忘的生日。

当天,他早早就打了电话叫秘书推了所有的行程,在家里准备给鹿忧一个惊喜,弄好一切后,还亲自去了她的公司。

彼时鹿忧正在开会,自从鹿父陆母接手了孩子后,公司的事情就全部交给了她处理,这一忙起来就忘记了时间。

她穿着干练的职业装,长发用夹子固定在脑后,偶尔掉落一缕发丝,划过精致的眉眼,纤细白嫩的手随意勾着带向耳后,她敲定完最后一个合作方案,和秘书交谈时,意外发现了会议室外站着的颀长身影。

想起了今天的日子,她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和秘书说了句:“其他的文件全部发我邮箱。”

“好的,鹿总。”秘书点头。

“散会。”

鹿忧从会议室出来的时候,男人已经不见了,想着自己今天的失约,她咬了咬唇,心中有些过意不去。

刚走进办公室,一只强有力的手就伸了过来,身体不受控制的顺着他的力道扑去。

实木大门被关上,后背结实的撞上了,预料中的疼痛没有袭来,隔着一层布料,感觉到男人的手宽大滚/烫。

陆承颐习惯性地揽着她的腰肢,一条长腿强硬地分开了她的,指尖摩挲着她的下巴,语气幽幽:“这么久?”

那种暧昧又危险的气氛又开始蔓延。

鹿忧手里还拿着文件,忍不住伸手隔开他的身体。

怕他等久了心里不舒服,还是耐着性子解释:“公司最近事情有些多,耽误了一会,我处理完最后一点就和你回家。”

陆承颐闻言,心情才好一些。

他伸手接过她手里的文件,将东西扔在办公桌上,随后拿着自己刚刚留下的西装外套,朝她走去。

男人的眉眼冷厉,但神色却十分柔和,语调里带着一丝不满:“穿这么少,不冷吗?”

鹿忧一愣,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这不就是最简单的职业装吗?

她挑了挑眉,这也不能穿?

那家里他给她买的那几个衣帽间的衣服,就都不用出来见人了。

他将外套披在了她的肩膀上,可是眼神却越发的暗沉,这是一种很熟悉的信号……

“陆承颐……”

在她开口的一瞬,面前的黑影就将她彻底的笼罩,鹿忧被迫往后退了一步,高跟鞋踩在地上,一声一声的格外清晰,直到退无可退,她才急忙出声:“别闹,这是办公室。”

“闹?”陆承颐勾唇,眼底涌出一丝笑意,“你在想什么?我就算再饥渴,没你的允许,也不敢在这乱来,不过你要是喜欢,我们改天也可以在这试一试。”

鹿忧“……”

她被这个骚话震惊到了,好在早就习惯了他时不时流氓的样子,因此失神也只是一瞬,然后强忍着羞恼道:“别胡说,我还有一个文件要弄,你先回去吧。”

陆承颐闻言,直接挡在了她面前,稍微弯腰平视她,语气无奈:“夫人,今天是你的生日,改天再弄,嗯?”

他突然又有些后悔将那个娃给鹿父鹿母了,搞得现在一个两个的都要带孙子,公司也不管,害的他每次回家,都不能抱到老婆,就连生日,都还有处理不完的事务。

“很快的。”

“公司养这么多人是吃白饭的?什么都要你做?”

鹿忧皱了皱眉,刚想说什么,男人就牵着她的手,把她带到沙发上。

“你坐着,我帮你处理。”

他抬手压住了她的肩膀,摸了摸她的小脸。

鹿忧诧异地抬眸,时不时给自己弄个小长假的陆总,居然要包揽她的工作?

她没忍住,笑了笑。

见到她终于展颜,陆承颐才松了口气,说:“今天帮的忙,你可是要还的。”

鹿忧可不管,她靠着沙发背椅,散漫地斜了他一眼。

“去吧,给你十分钟,晚了,浪费的可不是我的时间。”

陆承颐:“……”

他突然伸手勾着她的下巴,低声开口笑着:“没关系,我们有一整晚的时间补回来。”

鹿忧:“……”

她攥着西装外套的手紧了紧,随后抬着腿,高跟鞋就往他的膝盖踹去,“闭嘴。”

陆承颐直起身子后退半步,“别生气,我给你准备了礼物。”

礼物?

能是什么礼物?

那个礼物要是正经,算她输。

要是还期待,那就是她不长教训。

鹿忧干脆撇开脸不看他,不想说了,她越说,他骚话来的更加起劲。

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有些烫,没想到听了这么多年,连孩子都有了两个,她脸皮还是厚不起来,真是……气人。

“你快点去弄,电脑密码名字加你生日,只给你十分钟,过时不候了。”

陆承颐唇边的笑容加深,心情十分愉悦。

“五分钟。”

鹿忧皱眉问:“五分钟你弄得完吗?”

“包你满意。”

陆承颐人已经走到办公桌前,打开了电脑,电脑蓝光倒映在男人俊美的面庞,无端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魅力。

都说认真工作的男人帅,这点,她从来都没否认过。

想到自己强大的工作量,鹿忧咬了咬唇。

早知道就多给他一些了,这样,她的腰才不会太亏。

*

两个人忙完后回到了主宅。

老爷子特别有眼力见,今天特地带着孩子去了鹿家,而陆承颐呢,早就给佣人都放了假。

所以她一回来,主宅里安静地出奇。

当陆承颐推开别墅门时,一股玫瑰香扑面而来,整个客厅都被装饰成了花的海洋,水晶吊灯亮起来的时候,就特别好看。

不用想,这样的浪漫,只有陆承颐做的出来。

虽然他们之间只差了六岁,但老男人这俗到极致的浪漫,却是他认为最好的,他把自己当玫瑰一般的娇养,所以不管什么时候,每次回家都会给她带一束。

后来玫瑰就成了一种不可言说的危险,以至于一想起自己躺在玫瑰花瓣中的经